李长强找人去了,林禾扯扯李长辉的衣袖:“你真不回去?”
“什么?”
李长辉有点没听懂。
“我猜你之前在边关的时候,应该也是有爵位的,或许还是这个身份的上司?”
另一只手戳了戳李长辉的胸口。
“现在每天跟我在地里折腾,没有心理落差吗?”
李长辉这次听懂了,想了想,反问:“那你想离开吗?跟我住进高宅大院,一辈子都困在里面?”
林禾尬住,左言右顾其他。
“哈哈,那什么,我这人吧,就是野猪吃不了细糠,还是比较喜欢相对自由自主一点的生活,这要是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估计没多久自个儿就一命呜呼了。”
李长辉也没在意林禾话语中的拒绝,只是笑笑,索性拉着林禾慢慢往前走。
“那就不回去,我也觉得这里自由自在一些,想做什么,想吃什么,都由着自己性子来,多好。”
这一点林禾不得不赞同,相对自由安全又富裕,还没什么压力的生活,对她来说太有吸引力了。
有钱有房,有地有娃,还三个娃,男人长得帅身材好体力好,还非常体贴的没有要她再生一个。
上辈子做梦都不敢这样做啊。
但这是林禾的想法。
“可是辉哥,你不回去的话,就要跟我在这里当一辈子农民了哦。”
即便满口的士农工商,可事实上,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农民是最穷最被人看不起的存在。
说得好听点,有自己的土地,可以自给自足;说得难听点的,就是别人口中的泥腿子,一辈子都跟泥土为伴。
李长辉能够养一只这么雄壮的老鹰,说明家底丰厚,言行举止可以推测,家境不凡。
就这样沦为了旁人眼中的泥腿子,林禾觉得,绝大多数人,心里都会有几分不忿吧?
这些念头在林禾脑中一闪而过,然而李长辉却是直接摇头。
“都是肉体凡胎,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十年战争,死伤最多的,不也是普通百姓吗?”
随即又含笑侧头,看向林禾的眼中满是钦佩和欣赏。
“何况我也不觉得留在这里,就是旁人口中的一事无成,自甘堕落,相反,我觉得我们,不对,应该是你,小禾,你在做一件十分有意义的,造福天下百姓的大事!”
林禾傻眼,指了指自己的鼻尖:“我?什么大事?我怎么不知道?”
李长辉遥遥一指,整个李家农庄。
“就是这一片农田啊,小禾,难道这么多年了,你自己都没发现吗?”
林禾看向李长辉的眼神变了,就好像在看一个神经病。
“你不会是见到许久不见的家人,以至于太激动,开始胡言乱语了吧?”
说是种地,她其实也就是动动嘴皮子,一开始是李长辉下苦力,她连孩子的尿布都没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