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正在勤快清扫的小弟们动作一僵,下一秒,扫地的把扫帚一扔,擦桌子的手里抹布砸进了水盆里,激起一串水花。
一个个高壮青年眉眼带煞,大步流星的冲了进来,转眼间,就把陆兴邦这不小的办公室给挤的满满当当!
陆兴邦伸手抚额,“你们都进来干什么?事情都不用做了?边边角角都打扫干净了吗?!茶水食饭都安排妥当了?!”
他问上一句,小弟们的头,就低上一分,陆兴邦一拍桌子:“滚滚滚!都给老子干活去!”
一个个高大青年,垂头丧气地转身,拖着脚,慢慢地向外走去。
唉,入了这一行,哪个不是向往快意恩仇纵马江湖的肆意人生!
结果倒好,天天扫地拖地擦桌子,跟个老妈子似的,最后再兼职保安守个大门!
一点都不快乐好吗!
刚才兴哥一声吼,还以为要和别的堂口开战了呢!
白高兴了!
陆兴邦完全明白这帮小弟们的心思,他真是啼笑皆非,这帮初生牛犊是完全的不怕死啊,也不想一想,要是死不成,缺胳膊断腿,以后可怎么活!
一群傻鸟!
陆兴邦咳了咳,喊住了傻鸟中相对聪明的两只:“刀疤,阿七弟,你们留一下!”
刀疤停住脚,一脸困惑:“阿七弟是谁?”
“是我……”
阿疤心情复杂的接了话。
还没有全部出去的兄弟们,尤其是那个叫阿刀的,眼睛齐齐一亮,大家一直纠结于如何称呼阿疤,哈,还是兴哥聪明!
阿七的弟弟,那不就是阿八!
于是,一个个从阿疤身边经过的时候,纷纷拍了拍阿疤的肩膀,“阿七弟!好好干!听兴哥的!”
阿疤:“……”
待一帮闲的蛋疼的大好青年们走了出去,陆兴邦示意刀疤关上门,方道:“你去叫人打听一下,这个叫郭良荟的女作家,住在哪里。”
说着,他把办公桌上的旧报纸转了一个方向,让报纸朝向了刀疤。
值得一提的是,刀疤当初能够从众多小弟之中脱颖而出,除了敢打敢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识字。
陆兴邦自栩文化人,对手下小弟们的要求,还是很高的,但凡识点字的,都被他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