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瑞姆最终还是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老哈桑的“宝甲”。
这是一套古拉姆骑兵甲,铁索环环相扣,上面还涂抹了防锈的油脂。
他将一件件拆解开的组件平摊在桌子上,细致打量着,看起来还算保养得当,只是它太旧了,环片也比较大,不如精致锁子甲那样细密。
一些崩掉的锁环上,能看到明显的重铸痕迹,工艺也不怎么过关,想来是修补的铁匠,水平很是一般的缘故。
但德瑞姆还是满心欢喜,这不仅是一套盔甲,还是身份的象征。
对于铁器昂贵的游牧民而言,能穿戴上盔甲的,绝对是游牧民的贵族阶层,就算是十字军,也只有较为富裕的军士阶层才能佩戴盔甲,底层士兵最多套一件罩袍罢了。
“老爹,快帮我穿上看看。”
德瑞姆有些激动地对自己的亲爹说道。
作为自备装备的征召兵,自备怎样的装备往往就决定了他的职业,洛萨虽然现在也算家大业大,但武库里经过一番扩军后,也算是空得能让老鼠跑马了。
新打造的板甲既要在耶路撒冷销售,创收,又要优先满足敕令骑士们的需求,单独的粗制胸甲也得优先分配给常备军,地方卫队。
因此,对于德瑞姆这种征召兵,库尔斯暂代执掌的希伯伦宫廷,是不可能负责满足其装备需求的,顶多是为那些赤手空拳的人,发一杆长矛和没有蒙皮的盾牌。
老爹帮德瑞姆穿戴上盔甲,上下打量着自己儿子,脸上也不禁有些感慨:“看起来就像个货真价实的骑兵了——不过你可不要得意太早,跟那些shā • rén不眨眼的马穆鲁克比,你就是个新兵蛋子,要以自己的性命为重。”
德瑞姆点了点头道:“我知道,我打算跟乌尔姆大人谈一谈,如果他愿意的话,我想做他手下的执旗扈从,那肯定比直接上战场安全得多,也更有可能被乌尔姆大人看中,做他的侍从骑兵。”
“乌尔姆大人的确值得信赖。”
老爹沉默了一阵,欲言又止——也没什么更值得叮嘱的了,毕竟上战场哪有不危险的呢?
做轻装骑手,总比那些执矛步兵,在战事不利时更容易逃跑。
德瑞姆安抚道:“放心,老爹,我的骑术你还不知道吗,真要吃了败仗,我肯定跑得比谁都快。”
老爹思索了一阵,作为一个没什么见识的游牧民,他也曾跟狼群和强盗搏杀过,但那距离真正的战争还是离得太远了。
“明天记得去找你的小伙伴们,把他们团结在一起,狮子也害怕成群的鬣狗,大家都是族人,上了战场,只有你们互相之间才值得信赖。”
“老爹你放心,自从几位兄长战死后,大伙现在都听我的。”
他戴上覆面锁甲盔,只露出一双眼睛:“唔~我有些喘不上气,这套东西还真重,老妈,给我做一套皮护肩吧。”
一旁满脸慈爱的女人微笑着应道:“好,库房里正好还有一块小羊皮,是你爹前天从皮匠那儿换来的,待会儿,我借着油灯给你做,明早你会得到它的。”
老爹在一旁说道:“脱下来吧,舍赫教你怎么保养它了吗?这铁东西总不能用水洗吧?”
“当然,这东西要用沙子洗——要很细的那种,细细揉搓,每次清洗完还要涂油,如果碰上下雨天可就糟了,幸好咱们这儿的雨水就像漂亮姑娘一样罕见。”
老爹啐道:“你这没大没小的臭小子。”
…
第二天清早,德瑞姆便带着精心挑选的十个小伙伴,踏上了去往阿兰德勒城的路程。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骑在骆驼背上,感觉路上的行人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有些赶着羊群的游牧民甚至会诚惶诚恐地为他让路,称呼他为“老爷”,真是一群没见识的乡下人。
我哪能算得上老爷。
只有乌尔姆大人那种,有资格在银色板甲上,套一件印有自己纹章的骑士,才有资格被称作老爷!
我未来也会成为骑士的!
等到了阿兰德勒,他不禁放缓了脚步,低声嘱咐道:“别招惹那些穿得破破烂烂的人,他们很可能是所谓的苦修士,招惹了他们,卫兵会把你丢进水牢里淹死的。”
就算心里有些飘了,德瑞姆依旧很清楚这里是法兰克人的地盘,只是领主比较开明罢了。
小伙伴们纷纷点了点头,用一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眼神,打量着这座他们从未踏足过的城市——这些人里,也仅有德瑞姆来过这儿。
前方,迎面走来了一队穿着十字罩袍,里面套着板甲的骑士们,他连忙带着小伙伴让开道路,这些人都是圣拉撒路教团的护教骑士,装备精良,武艺高超。
“什么时候我们也能像他们一样?”
有个小伙伴发出羡慕的叹息声。
德瑞姆看着大伙儿的眼神,他哈哈笑道:“那可不行,这些都是修会骑士,永远都不能结婚的那种,森穆特,你要是敢出家当教士,你妈肯定会打死你。”
众人哄笑起来,原先紧张,怯懦的气氛,也逐渐消弭。
德瑞姆大声说道:“我们要做就做乌尔姆大人那样真正的骑士,能拥有自己的采邑,跟领主老爷也没什么分别。到时候,兴许你爹见了你都得向你鞠躬问候呢。”
其实外约旦边伯领的骑士跟领主还是有差别的。
乌尔姆是洛萨任命的巡境官兼地方守卫官,他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仅有管理权。
只是一般人不清楚内情罢了。
走进宽阔的市政厅。
德瑞姆第一时间便看到了坐在桌前,正伏案整理文件,戴着顶插有鹅毛的软帽的乌尔姆。
“乌尔姆大人!”
“小德瑞姆?”
坐在桌前的乌尔姆惊讶地抬起头,打量着这个满脸得意的年轻人:“老哈桑舍得把他的宝贝盔甲传给你了?”
“是啊,舍赫留着它也没用了。”
“嗯,征召令要求的人手都到齐了是吧?”
“他们就在门外等着呢,十个人,一个不少,而且都是年轻的小伙子,骑术娴熟,能在驼背上开弓搭箭,我们都曾跟拉乌夫的正规军交手过。”
德瑞姆的话里有水分是肯定的,拉乌夫的士兵虽然算不上有多精锐,但剿灭一伙游牧民还是轻松平常的。
但乌尔姆知道,老哈桑的部落,在迁移路上的确遭到了拉乌夫的派兵追击,两方人应该是有过短暂交手,这一点总没问题,这就比一半的新兵质量强多了。
“干得不错。”
“嘿嘿,大人你看我现在有资格做个骑兵队长吗?”
乌尔姆思索了阵:“德瑞姆,你是个很机灵的小伙子,既然你接受征召,并且自负盔甲,我也很乐意授予你骑兵队长的职责,由你管辖你的族人们。”
“谢大人!”
德瑞姆满脸惊喜。
乌尔姆摇头道:“不要高兴太早,库尔斯执政官征召你们是为了做探路斥候。”
“这比当个普通士兵更容易获得功勋,但危险性也高得多,你得知道,这是在萨拉森人掌控天空的情况下,做探路斥候,很容易就会成了那些猎鹰的爪下亡魂。”
德瑞姆微怔。
这的确是个难题。
“大人你放心,萨拉森人虽然也是游牧起家,但跟我们库尔德人比起来还差得远,单论驯鹰,我也懂一点皮毛,只是没有鹰语者的血脉罢了。”
乌尔姆眼前一亮:“哦?你打算怎么对付猎鹰?”
德瑞姆很自信地说道:“这畜生的体型很大,一顿要吃很多肉,所以它们飞不了多长时间就得返回进食,不可能永远盘旋在我们头顶。”
“但萨拉丁恰恰以富有著称,养活几十只猎鹰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