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优先权问题,跟金融市场的期权差不多。
因为和期权性质相同,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普通的正常合同行为,连合同都算不上。因为无论是布莱肯林场还是特来文先生还是方姓女商人都没有对之后的财产权利做出实际的约定——所以这种优先权没办法确定适用标的范围,也就不对林义龙或者布莱肯林场产生约束力。
如果看不懂,也可以这么解释,布莱肯林场出产的白松露因为保管不善被母牛吃掉了,或者林义龙自己想吃白松露,亦或是林场年景不好没有松露产出之类的原因导致布莱肯林场没有白松露卖,或只有少量(50克)松露卖,优惠的金额甚至会远低于方姓女商人提议的5000镑优先权,那么林义龙需不需要偿还方姓女商人用于购买白松露优先权的这笔款项?
答案是需要偿还。后面的买卖合同无法实现,优先权就无从谈起,优先权必须是确定了的商品或者财产权利。
总地来说,工农业的产品优先权条款跟承揽合同之类的不一样,是不具有约束力的合议(比如某手机品牌期货),也因此,并不会在合同履行的强制力层面上获得司法机关的支持。
作为律师,林义龙当然是洞悉这一点的,但如果他不这么做,这个女商人看起来就会一直纠缠不清,所以他就抛下了这样的一个诱饵,让她和那天纠集一起的商人们暂时享受短暂的胜利。
为了不再横生枝节,女商人立即汇了15000镑,打到了林义龙的户头上。
接下来的剧本林义龙都能看到,为了让利益最大化,这个女商人一定会非常有成就感地联系其他在莱切斯特广场遇到的掮客和国内的伙伴添钱,让林义龙重视这里的销售渠道。等到了松露的收获季,他们只能看着松露被高级餐馆买走,愤愤不平地指责林义龙违约中领回15000镑和镑的法定利息。
这15000镑不算小数,林义龙不在乎,女商人肯定会在乎的,作为制造业从业人员,压十四万软妹币在供货商那里的通常结果是在需要用钱的时候没有自己周转会很不方便——可是,正如女商人说得,只是“正常的”商业行为而已,林义龙可以在这上面自由发挥。
这仅仅是林义龙的小小的报复罢了,至于指望着从女商人那里以便宜松露人怎么应付后来的事儿就不归他考量了。讨论手法和手段的话,只能评价这些商人不接地气,总是试图利用国内的一套来坑他。
“这么说,你骗了那个女商人一万五千镑?”回到房间收拾,林义龙把整个流程解释给耶昂姐妹听,薇拉听到之后眼睛睁得大大地,“这钱来得真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