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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章 主意(1 / 2)

小豹猫在正心堂受到了惊吓,好不容易回到顾卿身边,用小爪爪紧紧抓住他的衣襟,不愿意下来。

顾卿见状心疼极了,一边抚摸它的背,一边小声地安慰。

“没事了没事了,咱们已经安全了……让我看看,有没有受伤?”他说着便小心翼翼地翻看起来,生怕长公主的人不知轻重,伤到了小豹猫。

看到他这般舐犊情深的样子,陈诫都不好意思开口,说这小东西在正心堂发起飙来,受伤的都是别人。

沈行洲想起家宴上的场景,知道少年方才心里不好受,有这只猫的陪伴才恢复了精神,便将“不准在屋子里养”的话咽了回去。

——反正他是不会住在这个屋里的,对方想怎么养,就怎么养吧。

这时候,沈行洲突然想到了什么,吩咐顾卿道:“明日记得去书房练字。”今天太晚了,在烛光下练字伤眼睛,明天再开始也无碍。

顾卿听闻明日就可以去沈行洲的书房了,莫名有些不好意思,他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听到了。

“那……你早些休息。”沈行洲说完便带着陈诫离开,回自己的院子去了。

顾卿抱着小豹猫一路跟他们到屋子门口,目送沈行洲消失在月门那里,心里说不上是高兴,还是失望。

按《满朝》里的说法,沈行洲是个极有洁癖的人,他对婚姻有自己的执念。

他不愿像大多数豪门望族的子弟一样,因家族的利益而娶一位南京大族的闺秀;也不愿意像父亲定兴侯世子一般,为满足私欲而置满屋的莺莺燕燕,放浪形骸。

这一点从他年至二十多岁,身边却连个通房都没有,便可见一斑。

在他心里,结发之妻必定是与他志趣相投、心有灵犀的人,他们会是最天造地设的一对,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为此,他会洁身自好,将自己所有感情和温柔都留给未来那个人。

即便小黑莲是侯府明媒正娶迎进门的,但沈行洲并不能将他视作能与自己共度一生的人。

因此,他从未碰过小黑莲,只希望尽快和离后,两人再寻真爱。

为此,沈行洲答应不仅会让男妻把嫁妆带走,自己还会私下赠他屋舍和钱财,供他出府后也能衣食无忧。

若是一般人,听到这样的条件恐怕也就答应了。但能够成为人上人,是小黑莲毕生的追求,如愿嫁入侯府的他岂会愿意再次跌入尘埃?

更何况,那时候的小黑莲在侯府已经见惯了荣华,后来更是对沈行澈等人生出了畸念,便愈发不肯离开侯府。

他一面在沈行洲面前装可怜、装深情,一面又在暗地里使坏,犯下越来越多不可饶恕的罪行,与沈行洲渐行渐远,甚至结下仇怨。

让人觉得讽刺的是,小黑莲嫌弃沈行洲端方无趣,又嫉妒苏祺然被众星捧月,所以不是勾引这个,就是撩拨那个。

那些被他撩拨动的人,只想与他行鱼水之欢,骨子里还是瞧他不起,更不用说把他与苏祺然放在同等的位置上看。

虽然不曾爱过他,但真正把他当成一个人,而不是什么玩物的,从始至终都只有沈行洲。

……

如今,《满朝》里的小黑莲已经不在了,顾卿来到了书中的侯府,成为了沈行洲的男妻。

顾卿非常清楚,在沈行洲心里,自己同样不是能与之匹配、跟他白头偕老的人。

沈行洲文武双全,气度不凡,才智过人,而顾卿却是再平凡不过的一个人,甚至连字都写不好,更不用说吟诗作对、挥毫泼墨了。

要说品味和能力的这些差距,与他们的出身之别没有关系,也不尽然。

富庶人家倾尽阖族之力,用大好资源培养出来的富二代们,多半学富五车、六艺俱全,纨绔子弟在任何朝代或许都存在,但像沈行洲这样出类拔萃的富家子弟,也不在少数。

平凡的人要变成不平凡的人、过不平凡的生活,注定要花更多的精力,经历更多的磨难。

所以,要让顾卿能配得上沈行洲,几乎改头换面,到底要花多长时间?

可就算顾卿这边愿意付出,但沈行洲愿意等吗?

《满朝》里小黑莲耍了那么多花招,做了那么多亏心事,才留在侯府两年。

顾卿不愿意做那些龌龊事,对自己能在侯府待半年,还是三个月……他心里一点数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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