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老三弱弱地问。
起初他觉着这透明的小棍儿夹在那儿冰凉凉的,怎么都不得劲的感觉,过了一会儿不凉了,没啥感觉了,他就总是担心这小棍儿莫不是掉了!小幅度地挪动了一下胳膊,感觉那玩意儿还在,余老三就略微放下心一些,改了改坐着的姿势,然后时不时地打量着自家的二哥,见他正捧着个书看,忍不住开口问了一句:
“哥,这是啥书,你咋还识字了呢?”
“啊?”老余不慌不忙地抬头,神色自然,说道:“这是医书,我跟于大夫学着认了一些。”
老余说这种话简直信手拈来。
无他,练出来的。
他发觉,自打一家人穿越了过来,最能耐的本事就是学会忽悠人了,张口闭口就来,都不用过脑子的了!若是此时他的手旁有个拐杖,绝对可以现场演示一下,什么叫做本山大叔式“将人给忽悠瘸了”!!
“行吧!”余老三眼巴巴地瞅着,“这字咱虽然看不懂,可写得可真是漂亮,大哥你也过来瞅瞅呀,你看,这字虽然小,却跟画似的精巧!”
“怎么,你也想学认字?”老余随口问道。
“那必须啊!咱们村里哪个娃娃不想认字,哪个不想读书去啊!”
“哼哼,你还是娃娃了?”
“现在不是了,可咱是个娃娃的时候,做梦都想着握一下毛笔是啥感觉,二哥都忘了?小时候,你不像现在那么机灵,每天就知道挑大粪拔野草,有次我偷偷问你想不想去读书,你就闷头闷脑地说你想种地……啧啧,谁能知道你现在竟然成了咱们这帮子兄弟中第一个识了字的人!甚至还会给人看看病啥的……”说着说着,余老三就羡慕上了,甚至想动手翻翻这精贵玩意儿。
“成成成,回头等咱们回了村,我就让卿卿张罗一下,给大家开个扫盲班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