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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章(1 / 2)

这世上的人,有许多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一落地就注定了将来要举世无双,卓尔不群。

但殷方新不是。

他和杨晋一样,有个过分优秀的大哥。

不过也和他不一样,因为杨晋最后选择了他兄长不擅长的习武之道,但殷方新却迎难而上,知难不退,和他大哥同样学的医术。

所以,在这一点上,他从前一直挺看不起杨晋的。

殷方新是大夫人所生,除了排行老二之外,算是名正言顺的正根。

他出生的那天,是殷老先生入阁的日子,殷家的一切蒸蒸日上,因此才有了“方新”这个名,取自“方兴未艾”之意。

家族未必对他寄予厚望,但如同天底下所有的父母一般,都有那么一丝望子成龙的期许。

殷方新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母亲就抱着他开始读些古人诗,因为大儿子有出息,她对小儿子倒没有那么多的要求,只期盼着他平平安安的长大,做个逍遥自在,与世无争的翩翩公子。

殷家是世家大族,逢年过节,总会有无数想要巴结的人登门拜访。

那些来往的客人们见了小公子,每每会随口恭维一句:“令郎天资聪颖,乃不世之才,将来必不居于其兄之下。”

年幼的孩子涉世未深,并不知什么叫做客套话,他和所有同龄人一样,对大人们不负责任的夸奖信以为真,并将天才这两个字在心里深深扎根,励志长大后要超越自己的兄长,名扬四海。

那会儿,殷大公子已经八岁了,在书塾中颇得老师的赞扬,他同杨家的长子就像是京城世家子弟的典范,为人津津乐道。

殷方新并未放在眼里,在他看来,自己是“天资聪颖”的当世奇才,生来与旁人不同,只要他肯去做,就没有办不到的事。

他自诩清高,不与同龄人交往,只把大哥作为志向的标杆。

殷大公子四岁熟读医经,等到方新长到四岁时,便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也应该不在话下,因此年仅几岁的孩童咬着牙把几本从头到尾没多少字认识的书啃了一遍。

他这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并不能“熟读”,更莫提“熟背”了,家里的大人们本没对他有那么大的期望,于是会自言自语地说一句。

到底是老大聪明些。

殷方新这句话吓住,在惶恐不安中挑灯夜读,请教名师,他拼了命地学,拼了命地背,总算险而又险的保住了“天资聪颖”的地位。

当他把那些完全不知其意的文字在长辈面前背出来时,整个家族惊喜不已,觉得第二个天才即将腾空出世。

殷方新从这些话里得到了些许安慰,重拾起终将扬名立万的信心。

大哥不一定有那么聪慧。

他说不准也和自己一样狼狈呢?

为了不辜负天才的称号,他卯足了劲地追赶,磕磕绊绊地长大,读书、习字、学习医理,将那些枯燥的医书翻来覆去的钻研。

家里人夸他懂事早,开蒙早,学东西很快,是个努力又听话的好孩子,但每每夸完,却总会说。

和他大哥还是差一点。

殷方新那时还不信命,不认为同一个娘胎生的,人与人之间会有什么分别。

他咬牙读书,咬牙学医,拜遍了京城的名医,所记的文稿几乎堆满了整间仓库,终于在三年后的会考上拿下了第一名。

而大哥当年也才只是第二的成绩。这些许的优势让殷方新自豪不已,他在无数的恭贺声中沾沾自喜,感受到了“功夫不负有心人”的欣慰。

“我也并不比他差。”他有史以来如此有成就感,满心以为会就此脱离大哥的阴影。

他欢欢喜喜的回家,看到满府张灯结彩,一片喜庆,殷方新只当是家人在为他的成绩祝贺,却不曾想在门口等了半日,前来迎接他的只有自己的长随。

下人不懂眼色,一味地跟着老爷夫人们高兴:“吏部升了大公子的官儿,公子现在是太医院的首席了。”

原来灯火通明,欢声笑语的正厅中,是长辈们在为他大哥摆宴庆功。

那份第一名的成就,在家族里忽然显得不那么耀眼了,甚至寻常得,好似丢到人海之中也就只是听个响而已。

殷方新进了自己从小到大梦寐以求的太医院,却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兴奋。就好像,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夫在辛苦了的大半辈子,终于盖了一间木屋之后,突然发现周遭的邻居全都住上了砖房一样。

老师父觉得他太过于急功近利,耐着性子想让他沉淀下来。

“你看,你大哥就很沉得住气。”

殷方新在自暴自弃了一段时间以后,这句话醍醐灌顶,仔细想了想,大哥好像的确是个淡泊名利的性子。

古人有云,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或许,自己心平气和一段时间,会有不一样的成效呢?

那是殷方新这一生,心境最平和的日子。

他勉力让自己耳根清净,努力让自己平心静气,把整个人毫无杂念的投入学医当中,他试图去寻找其中的乐趣,看着那些他医好的病患,对他感恩戴德,对他连声道谢,他心里也会生出些许满足的感慨——

我学医不就是为了他们吗?

能得到这些人的几句赞扬,苦点累点又有何妨?

殷方新用了足足一年的时间来平复心情,他觉得自己和从前已不可同日而语,再也不会为旁人的喜怒所扰,再也不会为了长辈的只言片语辗转反侧。

他只要过好自己就行了。

直到,大哥研制出了治疗痨病的方子。

这个消息还是他在殷家名下的医馆中帮忙时,听平日里一个常来看病的婶子说起的。

她那时表现得非常欣喜,握着他的手不住地问。

“殷大公子在么?”

“能不能请他给我家儿子看看病?”

痨病千百年来一直是无药可医的绝症,可他哥却做到了。

殷方新她摇得险些站不稳,整个人仿佛惊雷劈中,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原来在他安于现状的日子里,大哥已经有了这般的成就。

一种人远远甩在身后的恐惧蓦地涌上了心头。

以往那些称赞他,向他道谢的百姓纷纷转了风向,他们开始赞扬大哥,开始向他询问大哥的情况,每日每夜会有无数的人上门求医,街头巷尾,流传着“在世医圣”的传说。

他好似世人忘却了,他所做的一切都在大哥耀眼的光芒下迅速淹没。

他哪怕人提起,也只是一个“医圣的弟弟”,一个永远稍逊于殷家大公子的天才。

所有人,都不是长情的……

早已归于平静的心海再度沸腾起来,他有那么多的不甘心和不认输,殷方新固执的认为,只要他肯去做,也一样可以研究出治好痨病的方子,一样可以名扬天下。

自己只是没去做而已。

他又回到了从前的状态,搬出小山一样高的书,整夜整夜的伏在孤灯下苦读,青丝一大把接着一大把的掉,食不知味,夜不能寐。

可是,他到底没能办到。自身的无力和限制让他在药理上停滞不前。

那是殷方新数年来第一次对自己产生了质疑,他茫茫然地想:原来我不是天才。

当他翻出大哥的药方时,他心中又多了一丝苍凉:原来这世上,真的有天才。

他进太医院时,大哥已经是首席了;

当他成为首席的时候,大哥已圣上钦点为御用太医;

而当他成为御用太医时,大哥是闻名遐迩的“当世医圣”。

他好像总是踩着大哥的脚印走,从来没有赢过。

闲来时,殷方新也曾坐下来与他兄长聊天,听他兴致高昂地谈起自己的未来:

“这次能治好一种绝症,倒给了我不少信心,下一回我想尝试着能不能减少妇人难产的可能性,这样一来又能救许多人了。”

“方新,你觉得如何?”

“学医这条路啊,对我而言真是新奇又有趣,每时每刻好像都能有新的念头蹦出来。”

殷方新在旁边听着的时候,不露声色地审视自身:

他在这条路上,还有那么多的热情,而我如此拼命地在追赶他,却已经精疲力尽了。

我拿什么和他比?

每每夜深人静,梦回时分,殷方新会将自己枯燥无味的小半生翻来覆去的回忆,最后得出一个可怕的结论——

我是不是,根本不适合学医?

当最初的信仰破碎之时,他浑浑噩噩到不知今夕是何夕,不想再学,也不想再医,他推掉了所有的应酬,成日里借酒浇愁。

因此,殷方新才会对杨家那个十来岁的少年如此的感兴趣,从他的身上,仿佛能看到另一个自己。

他们坐在一起交谈,一起吃酒,再一起迷茫。

每当他愁苦的吐露心事时,能听到杨晋闷闷地回一句:“我也是。”

好似就能有一种莫大的安慰——我并非一个人。

红莲教的初始,正是在他处于这样的情绪下而起的。

他开始用自己最擅长的医术来对付一些平日里最大哥赞不绝口的病人,他只需要在方子里做最微小的变化,便能shā • rén于无形,且毫不惹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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