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笑,你起床了吗?”林爱瑶刚起床,就在于笑的房门口叫道。这会儿天还没亮,尤其是大冬天的,还很冷,只不过新买的棉袄她不舍得穿。她买的棉袄和于笑的不一样,于笑那件军绿色的棉袄是在城区百货百大楼买的,她和金铃是在镇上供销社买的,虽然镇上供销社的衣服没有城区百货大楼的好看,但是能买到一件棉袄,她已经很高兴了。
于笑大声道:“起床。”今天是12月初一,大家要去赶集。所以一大早的就起来了。乡下赶集特别早,因为要走路,所以大家要起的早。
于笑起来之后,先用暖水壶的水刷牙洗脸,然后抹了面油:“我去宋阿婆家吃饭,吃好饭再过来。”
林爱瑶道:“我们可能没有你快,你得等我们一会儿。”
于笑道:“知道啦。”因为天冷,虽然她棉袄棉裤都穿上了。黑色的棉裤、军绿色的棉袄,这颜色总比一身黑色好看些。
到宋阿婆家,看见堂屋门口放着两只背篓,一只大背篓、一只小背篓。于笑问:“阿婆,你们今天去赶集吗?”赶集,也就是自由交易。一般都是以物换物,但是,也有人是用钱交易的。因为自由交易一个月才两次,而且都是小交易,也没有人管,所以只要不被看到,用钱交易大家也是默认的。但是,用钱交易的不多。
宋阿婆道:“去赶集啊,去看看。以前去赶集的时候,都会带上家里存的鸡蛋,但是自从你们来了之后,我们家的鸡蛋就不用带去赶集了。”不仅是他们家,还有别人家。不过周知青走了,订鸡蛋的人又少了一个。
于笑倒是有些好奇宋阿婆要用什么去交易,所以打听道:“阿婆,你用什么去交易啊?”
宋阿婆哪里不知道她的想法,她笑着解释:“用菜干啊、玉米粉、大麦粉之类的。像菜干、菌菇干,我们乡下地方不稀罕,但是城里人会需要,城里人没菜吃,要花钱买,不如和我们换便宜。还有玉米粉、大麦粉之类的,城里人也会来换。还有鞋子,我们自己做的鞋子也会拿去交易。”
原来如此,还挺有学问的。
宋小聪也好奇的问:“于知青,你要去换什么啊?”
于笑道:“我也不知道啊,我去看看,我们那边没赶集,所以我好奇。”指的是现实世界没赶集。
宋小聪有所明白的点点头:“那于知青你要把钱藏好了,赶集的时候扒手很多,有的会偷钱。”
于笑点点头:“谢谢宋小同志。”
宋小聪顿时抗议:“我可是大同志了。”
吃好饭,于笑没有急着走,而是看宋阿婆把赶集要去交易的东西都拿了出来,其中光鞋子就有二十来双。于笑看着鞋子又问:“这么多鞋子能换完吗?”看鞋子的码数,基本都是在40码左右的。这一般都是给汉子穿的。
宋阿婆轻声道:“能,会有人专门来收。”
“啊?”
宋阿婆放好东西:“你有没有发现我的鞋子做的都比较大,都是汉子们穿的?”
于笑点点头:“发现了,是这个码数的鞋子比较好交易吗?因为男同志们比较费鞋,所以这个码数的鞋子才好交易?”
宋阿婆摇摇头:“那倒不是。我刚才说过,这个鞋子有专门的人来收,收了去干什么我不知道,不过估计应该是卖给城区里的人。百货大楼的鞋子多贵,就是城区的人也不能每天穿百货大楼的鞋子啊,所以他们也穿布鞋。但是城区的人都是工人,哪里有时间会做这个?就是有时间了,他们金贵,恐怕也不会做。所以有人专门从我们这边收了鞋子,然后卖给城区里的人。”
原来如此,如此于笑倒是听的明白了。不过,如果有人专门收的话,那么对方应该是黑市里的人吧?“那他们用什么来收啊?”
宋阿婆道:“用各种的票,肥皂、大米、富强粉之类的,都行,反正就没有钱的。”用钱的话这目标有些明显了,因为换鞋子的可不只是她一个人。“除了这些之外,有的用布也能换,我一般会换布,换了布票的话,我还要再去买布,有时候供销社都买不到布。所以换布的话,布我可以继续用来做鞋。”
“难怪阿婆手艺这么好。”于笑称赞道。这话不是虚的,宋阿婆给她做的衣服手工都很好的。于笑在现实世界是富二代,她穿的衣服无一不是名牌,就算很多是淘宝买手店买的,淘宝网红店买的,于笑也讲究做工,有些衣服再好看,做工不好,她也不会穿。所以她能称赞宋阿婆的手工,可见宋阿婆的手工是真的好。
等于笑回到知青宿舍,她看到金铃和林爱瑶已经吃好了饭,也差不多要出发了。于笑没有东西,她背着小背篓,和自己的书包,书包还是打满了补丁的那个,反正她也不在意。书包里有她可以换东西的票,有点心票、糖票、布票。自从盗墓贼事件后,她就没有去过城区,所以也没有机会拿票去换现金,这段时间以来,好感值已经增加到1852了,前段时间,于家那边又收到了不少的好感值,于笑猜测,是腊肉和布票到了。说起来,她从林爱瑶身上也得了不少的好感值,但是从金铃身上只得一回好感值,那就是她帮金铃洗被子,然后掉进水里的那次。
就是她给金铃送肉送点心都没有过好感值,却是因为洗被子拿到了。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是于笑猜测过,送肉送点心,在金铃的心中,觉得她这是给原来的金铃的,而不是她,所以她没有给好感值。而洗被子,确实帮她的,所以她给好感值。不过,卖布票给金铃也是没有好感值的,大概是公平交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