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目睽睽之下搭讪失败,让eric脸上有点挂不住,一伸手就拉住我的骼膊,‘小竞!'
‘放手。'我嫌恶地要甩开他。大家都在看着我们,我一点也不打算假以辞色,给他留点颜面。
我还是满狠的。
eric的手劲和他高大得让我自卑的体格成正比,我感觉到他的手渐渐收紧,笑容却还是一样温和有礼,‘坐下
来,陪我喝一杯吧。'
我乖乖地坐回去,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可不要因为臂骨几欲被捏裂,而痛得当众痛哭流涕。
这家伙的喜怒无常和残暴,果然不是徒有虚名。
‘你喝什么?'他舆致勃勃地问我,好像忘了我留要来,纯粹是被暴力所迫似的,居然还高兴得很。
我不禁又想起lee说的:‘小竟,你就这点冷冷的味道吸引人。'
意思就是说,越是被拒艳、被羞辱、被折腾得没法抬头做人,他们就越喜歆我。
不会是真的吧,难道现在的人都犯贱?
‘随便,少一点的。'最好能一口喝干,让我马上就可以走人。
杯子一沾手,我就举杯豪饮,两秒之内见底,然后站起来朝他扬扬杯子,‘陪你喝完一杯了,我可以走了。'
又是‘吧唧'一声。我瞪着在我脚前四分五裂的杯子,心想,我今年一定特别碎碎平安了,才几分钟就连摔两个
。
‘小竟,你怎么了?'eric笑得很暧味地望着我。
我也觉得,拿不住个杯子挺窝囊,但很快就发现,不仅是手没力气,脚也开始软了。
难道是刚才酒喝太猛,酒劲上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