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挺大的房间,有两排长长的衣架子,挂满各种牛仔衣、牛仔裤、牛仔裙、牛仔帽……侧面还有一个白色的小窄门,里面估计是更衣室。两男一女三个面试官坐在中间的椅子上,宫时衣进来的时候,他们一个正在低头看资料,另外两个则交头接耳,小声讨论着什么。
听见脚步声,他们才集中注意力看过来。
然后均是眼前一亮!
前面进来的诺顿.杨虽然是华裔,但他已经是三代移民,除了一副黄种人的外貌,内芯早就是美国人了,钟爱健身、晒日光浴,肌肉比宫时衣发达的多,皮肤也深了好几个色号。
简单地说,诺顿.杨是在北美更加常见也更加主流的阳光男生、运动小子,而宫时衣……则更有东方风情,且一看就出身良好,气质出众,那白白嫩嫩清清爽爽的小模样,太能激发人的好感度了。
而且身穿艾迪牛仔系列也很加分,这说明他是一个有心人。
“你叫十一?”
“是的。”
“冒昧地问一句——你这身衣服,是自己挑的,还是别人给配的?”
“我自己挑的。”
“好吧,看到那两排衣服没有?去挑两件换上,帽子和饰品也可以任意搭配。”
宫时衣一时间都愣住了,怎么竟然是这样面试的啊?
哈哈哈正中枪口!
他努力按捺住过于喜悦的心情,走到衣架面前,装模作样的挑了起来。
大部分昨晚都在品牌店见过了,小部分没有,估计是还没有上市的新品。
很快,宫时衣就挑中了一条深蓝色紧身牛仔裤,配白色牛仔布料外套式短衬衫,再配黑色尖头高帮牛皮靴,最后戴上一顶宽檐牛仔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