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佘跟孟摧城打闹惯了,完全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而孟摧城也没觉得哪里不妥,因此看到楚留香,一人一魔,都很自然的打了个招呼,完全没觉得哪里有问题。
楚留香见状,一时间真是进退两难,只能微笑以对。
他看着摩佘,有些不自在的挪开视线,当摩佘抬头的那一刻,那双妩媚妖娆的眼,几乎将他的魂魄勾走了一半,心跳都慢了一拍。
整个人都像是打了个寒颤,一时间说不出什么感觉。
楚留香低头摸了摸鼻子,然后调整了一下呼吸,详装无事的走了过去。
摩佘抬腿,从孟摧城脖子上下来。
孟摧城也终于能够起身,带着楚留香走到亭子里坐下。
亭子位于桃花树下不远处,有桌有椅。
而摩佘则宛如漂浮的飞羽,轻飘飘的漂浮起来,又回到了树枝上坐着,继续喝他没喝完的酒。
楚留香下意识看过去,花枝阻挡了视线,只见垂下的一节小腿,以及那白玉般的足。
楚留香对脚是没有什么想法,但是他知道有些人喜欢美人的脚,甚至有些人就喜欢三寸金莲,他尊重那些人的想法,即便不喜也从不批判。
但是第一次他觉得一个人的脚很好看。
白玉般的足上,有着跟那双白玉般手一样的红色图纹,看起来极具异域风情,脚踝上还带着脚链,脚链上串着脚铃。
看起来精致而妖娆,宛如艺术品。
楚留香觉得有点奇怪,一个男人的脚,为什么会看起来这么妖娆,这么好看?
楚留香觉得自己有点不正常,他转过头不去看摩佘,而是看向孟摧城。
这一看他又愣了,因为他发现孟摧城也长得很好看。
出人意料的好看。
那双眼睛看起来格外明亮,那张脸,看起来有了些岁月的痕迹,但是并不显老态,而是一种岁月沉淀的魅力。
这毫无疑问是一张极其俊美的脸,不像摩佘那样极富攻击性,而是一种温润儒雅的俊美,英气十足却又带着一种倦怠的慵懒优雅,看起来温和亲切,却又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乖巧的感觉。
很奇怪,却十分契合,极其顺眼。
属于那种越看越舒服的类型。
这是一个极富魅力的男人,也是一个极为俊美的男人,更是一个让人看了便感觉十分舒心亲切的人。
这张脸,实在是长得太好,太讨巧了。
你一看到他,就会下意识觉得他是个好人,甚至会觉得他是个温和的人。
楚留香在这张脸上挑不出任何毛病,甚至觉得如果他在年轻一些,必定是让无数女人趋之若鹜的美男子。
不,现在也是。
这个看起来大约四十岁的男人,此时也算处于壮年,只要他不蒙住双眼,以真面目示人,依旧会让无数女子春心荡漾,趋之若鹜。
对于楚留香的惊讶神色,孟摧城仿佛没看到一样,淡然说道:“请坐吧。”
楚留香回过神来,嗯了一声,随之入座,开口说道:“之前听说是你的朋友将我送回来的,给你添麻烦了,多谢。”
孟摧城摇了摇头道:“不是什么大事,不过你以后要注意一点,世间妖魅众多,惑人心智者众,小心别被骗了,这一次是你运气好,遇上毗沙门将你送回来,若是遇上罗刹,你就回不来了。”
闻言,楚留香有些意外,毗沙门?
“毗沙门是?”楚留香疑问道。
孟摧城看了一眼那边的桃树,示意道:“就是他,毗沙门天,佛家四大护法天王之一,北方多闻天王,毗沙门天,主掌财富以及降服妖魔,对于人族来说,算是一位比较友好的神。”
楚留香惊讶道:“你是说,他是神话里的毗沙门天王?”
孟摧城点头,解释道:“四大天王,三位都是夜叉,只有一位是乾达婆王,而多闻天王为四大天王之首,所以毗沙门也是夜叉之首,又被称之为夜叉王,之前吃了地藏的就是他。”
楚留香傻了,不解的问道:“多闻天王与地藏不是同为佛家神,为何会吃掉地藏?”
楚留香实在是无法想象长相如此妖艳昳丽的摩佘,会是吃掉佛的鬼怪。
孟摧城笑道:“你若是多看看佛家故事,就会发现,所谓的护法天王,金刚等神,大半都是修罗、夜叉甚至罗刹皈依而来,被强行渡为护法的,毗沙门亦是如此,他与佛门有渊源,不得不成为护法天王,但是他本身不是佛,而是魔,依旧是夜叉,你可以把护法当做一个官职,而官与官之间,关系并不是那么融洽,实际上毗沙门相当厌恶佛门,所以你最好不要问他官与佛家的事情,他向来不听佛的调遣,你以为佛能杀他,会不杀吗?一是因为需要宣扬佛法,二是因为,实在是杀不了。”
楚留香沉默,看样子,西方佛国也不尽如人意。
想到这里,楚留香说道:“说起来之前你也说过,夜叉食鬼?”
“我是喜欢吃厉鬼没错,但没说我不能吞佛啊,就像你们人,喜欢吃肉,难道就不会吃菜了?我们夜叉只是不能吃人,除此之外,我什么都能吃。”摩佘喝完了酒,从树上下来,边走边说,走到亭子里,坐到了孟摧城身边,趴在桌子上,拖着下巴看向楚留香。
楚留香闻言笑了笑,避开了摩佘的视线,有些不敢看他的脸,回道:“我只是很惊讶,没想到继见识过鬼怪之后,还会见到真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