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斌作为主人家的一员,客气的问道:“宋小姐昨晚休息的还好吗?”
宋喜在沙发上睡得老腰都快断了,但此刻必须要微笑着回道:“我休息的很好。”
王庆斌又跟宋喜闲聊了几句,乔治笙从楼上下来,依旧是一身黑,但今天的衬衫是圆低领的样式,偏休闲风。
虽然宋喜不愿意承认,但他的确是她见过的,最适合穿黑色的男人。
都说纯色好搭配,其实越是好搭配的颜色才越是挑人,尤其是黑色,这种天生带着神秘感的色彩,必须是乔治笙这种身上权贵感浓重,又带着十足危险气息的人才能驾驭。
打个比方,有人完全不适合黑色,有人适合但并不出彩,而乔治笙,黑色像是天生为他而存在的颜色。
乔治笙一经出现,原本坐在沙发上的王庆斌和元宝都站了起来,宋喜紧随其后,因为腰疼,所以动作小心翼翼。
“笙哥。”
“乔先生。”
乔治笙面带微笑,“早。”
一行四人迈步往外走,元宝替乔治笙和宋喜开车门,在外人面前,乔治笙表现出足够的绅士,单手扶着车门,让宋喜先进。
宋喜心里是不愿意的,现在她腰不舒服,先进去还得往里面挪,但比起自己忍痛和出声让乔治笙先进,她毫不迟疑的选择了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