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行驶几个小时,穿越无人的戈壁滩。
这里的道路相比之前行驶的笔直大路,这里的路是曲线蜿蜒的。
看不见人烟,那焦黑的石头,还有少量行驶的车辆,但基本上都是拉货物的大车,不禁让人内心很没有安全感。
驶过这片无人区后,虽然依旧不见人家,但心中的压抑情绪瞬间烟消云散。
又往前走了十来公里,看见一条小河,这是远处山上融化下来的雪水汇集成的河。河道两边是青青小草,有着放羊的汉子。
在往前,一座在戈壁之间的绿洲城市出现在众人眼前。
城市并不是很繁华,基础建设也比较薄弱,城市中心好像一个大一点儿的集镇,周围是散落的村庄。但这个绿洲面积却很大,平坦的土地,上面种着绿油油的植物。
小麦、葡萄、棉花、香梨等。
行驶在路上,看着红透天的夕阳,这里的景色怡人,给人的心情格外舒畅。仿佛在那么一瞬间,忘记大家来这里的目的,也忘记外面有着不见人烟的戈壁滩。
在麦田间,车子停下来。
陆秦走进田中,在杂草中翻找几下,他发现了自己放置在墨鸦身上的蛊虫。
一直很少说话的李恩走到陆秦身边,突然开口:“这附近好像有很强大的灵力。”
李恩这句话一出,让陆秦立刻看见了希望,他问李恩能不能找出这股灵力的具体位置。
李恩闭上眼睛许久,等他睁眼的时候,却很无奈的摇了摇头:“这灵力虽然很强劲,但又很微妙,根本不知道方向在什么地方。”
不管怎么说,李恩虽然感觉不出来,但已经能够说明风城便在这附近。
既然知道风城便在附近,也就不用那么着急了,而且这里的人说不定还知道一些什么线索呢。
这样想着,便听到一个汉子的声音:“喂!你们干什么的嘛?不要踩坏了我的麦子,今年麦子长得不好。”
朱晓立刻迎上去:“阿达西,我们路过的,看你这么很漂亮的嘛,所以想拍个照。”
汉子说:“拍照嘛?好的嘛,不要踩坏了我的麦子。”
陆秦给朱晓使了一个眼色,他告诉朱晓,他打算在这里住下。
朱晓立刻明白:“阿达西,请问一下这里有住的地方吗?”
汉子说:“在城里面,有旅馆的嘛。”
按照这个汉子的指点,几个人开着车来到旅馆面前,这里外表看上去不怎么样,但里面收拾的还算干净。这里的服务员没想到有人一上来就开一个月,而且还不止一间房。
这种地方的旅馆基本上没啥人来住,好几天打扫一下也只是装装样子。
现在这里许久没有用上的客房立刻就出现爆满的状态,乐坏了服务员,因为服务员也是老板。
虽然比不上外面那些豪华的酒店,但这里算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而且老板的态度也非常好,几个人住一个月才一万块钱,对于身上有百万的侯江南来说,完全就是小意思。
老板每天都有免费的早餐,胡辣汤这种东西,除了朱晓以外,其他人都吃不惯。
这城里有一半的汉族人,一般的维族人,汉人来这里搞开发,将这个有着不错环境的地方开发成一个现代化城市。
维族人的普通话说的并不怎么好,可态度还算不错,只是他们与习惯世俗的汉人还是有些差距,这种差距应该就是说什么便是什么,不会绕弯子。比如说这个地方不能停车,汉人临时停一下没有关系,他们却是一刻也不允许,因为这是规定,不能破例。
本来维族人的容貌与汉人有着区别,但因为城里有着过半的汉人,所以他们见到汉人也不奇怪了,只有陆秦这些没见过世面的人才会忍不住一副瞧稀罕的看别人。
这里一般是维族人吃的狼馍、面食、羊肉一类。味道不错,尤其是羊肉,味道口感极佳。当然这里也有汉人餐馆,毕竟这里汉人也有一半。
黑哥是他给自己取得汉人称呼,他本名是一串很长的名字,而且很绕口,让汉人叫着并不舒服。而黑哥这名字据说是个四川人给他取得外号,然后这个外号便成了他向汉人介绍自己的名字。他算是个汉人通,待人很热情,一口普通话虽然不标准,但他还能说很多其它方言:巴适的很,弄啥呢……
黑哥长得不黑,是个中年大叔,走在陆秦喜欢看妹子,嘴上经常不把风。
黑哥其实就是一个到处蹭饭的主,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看着跟人关系好,其实都是泡沫关系。
黑哥与陆秦聊上两句,就好像与陆秦是认识好多年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