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裁判所黑暗地牢里的事儿,远在长云领的陆希自然不知道。她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在浴缸里泡花瓣浴。
城堡外墙上的玫瑰是终年开花的,即使下雪也一样。
是的,今天青石城下雪了。细碎的雪花,像无数的精盐,从铅灰色的天空中簌簌而下,在地上堆起薄薄的一层。
俗话说,下雪不冷化雪冷,但这话在长云领可能不大适用,反正陆希是怪冷的。
说起来她身上穿的还是暖布——就是那种用火蛛丝掺进棉花织的布,穿在身上的感觉像厚实的天鹅绒。这种布不但能温暖身体,散发出的热量还能烘暖脸颊和双手,另外她还在外面披了件什么兽皮的斗篷。
就这样,她都觉得寒嗖嗖的,可想而知那些平民的日子怎么过,听说都是在两层衣服之间塞些干草来取暖的。也幸而本地有一种草,有点像她以前听说过的靰鞡草,晒干揉软之后塞到麻布衣服里,可以充当“棉絮”。
当然这效果跟真正的棉花比起来差太远了,但棉花是掌握在教会手里的。
嗯,没错,教会用来织造神术布匹的原料之一,就是棉花,在这里叫做云果锦葵——这名字也很合适,因为棉花本来就属于锦葵科。
陆希听说有棉花的时候简直眼睛都要发绿,可是冯特伯爵告诉她这东西的种子都在教会手里,有些领主与教会的关系特别好,也能拿到种子,可是这些种子往往只能种植一次。如果把植株结出的种子再次播种,长出来的二代云果锦葵会瘦弱很多,不管怎么仔细地浇水和捉虫都不行,有些只长茎杆不结花朵,结出的云果又很容易被风吹落,根本等不到它们长成美丽的大云朵。
并且云果锦葵的种子还裹在云果之中,剥起来简直麻烦死了,一个手巧的女奴剥一天也不过只能剥出那么一把,而如果不把种子弄出来,云果又无法纺成布。
总之开始还有人想着偷栽这种植物,后来大家发现付出不值回报,于是就没人这么干了。到最后,棉花仍旧只掌握在教会手里,贵族们用金币去换那些细腻美丽的布匹就行——反正他们也不缺钱。
什么,你说金币不够怎么办?加税呀,这不比费时费力琢磨怎么种云果花简单嘛。
至于那些能种云果花的领地,因为跟教会的关系好,他们买神术布匹都便宜些,自然也是毫无意见的,反而觉得占了大便宜,毕竟他们即使能把云果纺成布,不经过特殊的神术处理,也做不出那些暖布凉布来,更染不出那么鲜艳美丽的颜色和图案。
没办法,他们手下的奴隶和领民真是太笨了,毕竟是低贱的人,智力也就跟牛马相当,能指望他们做出什么来呢……
芭芭拉来到长云领之后,也跟冯特伯爵说过弄点云果锦葵的种子来,可是冯特伯爵问她怎么种,怎么把种子从云果里剥出来,她就说不出来了。所以冯特伯爵也没去费这力气,毕竟以他和教会的关系,想弄点种子比其他人更难。
说真的陆希听伯顿管家告诉她这些事的时候,简直想跑去抓着冯特伯爵摇晃:管它怎么弄,你先搞点种子来呀!芭芭拉不懂,可她看过相关资料啊!
不过现在是冬天,即使有种子也种不下去,所以陆希直接找来了毕维斯,给他列了列出去要打听和交换的东西。
毕维斯抱着一小箱的金黄色水晶十分惊喜,但是对于陆希列出的这些东西很多都表示不理解。但他是个聪明人,已经看出来伯爵小姐如今在城堡里的地位可跟刚来的时候远远不同,所以他决定不管理不理解,都尽心去做。
当然,他主要要换的还是粮食,现在边陲镇那边隔段时间就会送些冷冻的兽肉和兽皮回来,再换些粮食,今年冬天应该就过得去了。
当然他是很辛苦,在这种天气还要跑商。不过陆希给了他一件羽绒背心。
嗯,这件背心就是用那些雪雀绒毛做的。要说雪雀的绒毛质量真的不错,又厚又软,跟鹅绒有一拼。而且雪雀身上很干净,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躲避嗅觉灵敏的捕食者,雪雀几乎没有野生禽类的那种味道,所以这些绒毛只要用肥皂水清洗一次再晾干就可以直接往衣服里装了。
成品羽绒不太多,除了毕维斯分到一件背心之外,冯特伯爵得到一条小被子,给他在书房盖腿用。伯顿管家同样得到一件背心。另外伯爵夫人和陆希也各有一条被子——其实她们的卧室都有壁炉,这被子未必用得上,但真正需要保暖的人都得往后排,谁还能抢在领主一家前面呢?
即使这样,伯顿管家还觉得不合理。毕竟在他看来,伯爵大人都没能用上羽绒四件套,怎么可以轮到管家和商人呢?
不过东西是伯爵小姐叫人做出来的,愿意分给谁也是她的自由,伯顿管家总不好去指责小姐。再说伯爵大人身为大骑士,寒暑不侵,这东西也确实用不大着,伯顿管家也就只是私下议论一下也就罢了。
虽然说提了意见,但伯顿管家是真的很喜欢这件羽绒背心。他是管家,虽然冯特伯爵很愿意给他好东西,但他自己恪守尊卑有别,那些神术布匹他是坚决不用的。而且他又要保持形象,大冬天也不肯穿得厚墩墩,觉得那样没有管家的样子,给伯爵大人丢脸。因此也就是三件套过冬天。
年轻的时候这么着没什么,到了现在这个年纪就有点吃不消了。现在得了这件背心,看着薄薄的,可是穿在身上比厚厚的衣料还暖和,果然是件好东西呢!从前怎么没人发现雪雀的绒毛还有这等作用?伯爵小姐真是太厉害了。
伯顿管家都这样想,毕维斯自然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大冬天的往外跑,他也冷啊,有这么件背心真是太好了。
至于跟着商队跑这一趟的骑士和奴隶们,那是分不到这样的东西,但也都换了行头。奴隶们是分到了一些旧衣服,都是抄家抄出来的,比他们原本的麻衣可好了不知道多少。骑士们则每人得到一双皮靴,高帮的,里头垫了兽毛,骑马的时候不冻脚。
有了新装备,毕维斯自然高高兴兴组织起商队,带上珍贵的水晶,还有伯爵小姐抄出来的葡萄酒——地窖的主人原本就是爱酒的,收来的都是好酒,又妥善地保存了三年,风味更佳,拿出去自然有贵族喜欢。
再加上新得的一些魔兽皮毛和低级魔晶,商队就赶在大雪降下之前出发了。
这里陆希泡在浴缸里,还能听见雪花落在窗户上的细微声响,不由得感叹:“这个天气出门可真不容易。”
没人接话。陆希不由得睁开眼睛:“小八?”光球最近这是怎么回事,这么不活泛?该不会是天气一冷,冻得程序运转不灵了?还是这阵子她太忙,把光球给冷落了?
“啊?”光球的声音终于在脑海里响了起来。
“你怎么了?”陆希觉得这个内存条可能把所有的内存都用在拟人化上了吧?该不会连小气都给模拟了出来,她不理它,它也就不理她?
“没有——”光球连忙否认,“我以为你不是跟我说话呢。”
浴室里安安静静,泡着有玫瑰花香味的热水,陆希心情舒畅,也想逗逗光球:“哪能呢,我不跟你说话,还能跟谁说话啊?哎,你出来一下嘛。”
光球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出现在陆希眼前,但它一露头,陆希就有些惊讶:“你好像大点了?”
确实,光球原本就指甲盖儿那么大小,仿佛一只萤火虫,但现在有小指指肚那么大小了,明显地大了一圈啊。
“就,就可能亮了一点……”光球支支吾吾。
“肯定不是亮度的问题。”陆希一口否认。浴室里也是有蜡烛的,还是最好的鲸脂蜡烛,又没烟,又明亮。而她从前看光球的时候还是在黑莓镇那间破板房里,只有灶里的火光照亮呢。
这样两下比较,她可以肯定光球绝对不是亮了,而是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