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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1 / 2)

容真然被“灵幽”附体了的事,一下就传遍了南苑城,说西角那处穷人住的地儿,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被上身了,家里还画了个阵坛,要招出瘟疫,把这城里的人都给害了。

当然后面的话是一传十,十传百被传偏了,流言嘛,传到最后总会被歪曲掉几分真实。

后来南苑城里,都因为这事,闹得人心惶惶,人们不敢上街,直到那些人把容真然绑了起来,游街示众,还扬言要带去荒郊处于火刑,事情闹得这般大了,官府的人才出面。

琼岫国上下几百年王朝,确实多地都有过“灵幽”出没的事例,没有人知道它们是怎么来的,这是一种史籍还有登记在册的灵怪,形态似人,晚上会出现侵扰生人,而一般的“灵幽”是不会伤人的,只是会在人晚上睡觉时缠着人,可光是想想,这样都足以让人头皮发麻了,夜夜被侵扰惊吓,人的气血就会渐失,最后多会患病,重则病亡。

并且,它们似乎特别喜欢缠扰未婚的女子,而那些已成婚了的人家,却并未见过。

听说还有一种异常的“灵幽”,只要一出现碰见了,就会当即发生惨案,那是浑身血红色的,有着黑眼利爪的模样,极其厉害可怖,会上人身,招致灾祸的。

只是这也只是个传说,谁也没真正见过,鬼神之说都是越传越邪乎的,现下容真然的情况与那传说类似,自然会引得众人忌惮不安。

官府里头也有不少的人是相信这类鬼神之说的,可他们是吃着皇粮饭的,岂能真让他们这些寻常百姓聚众把一个小丫头烧死?

琼岫国设有法度法规,是明正大国,岂能让百姓们这样莽撞私自草芥人命,官府还袖手旁观?这事要是传到了君都那位王上的耳朵里,到时万一问责下来,谁敢担起这个责任?

再说,一有怀疑就说人家是“灵幽”附体,要处以死刑,这不是会惹得天下大乱?人人自危?可百姓不听这个,两相抗衡不下,最后百姓还请来了“幽师”,连那大师都说容真然确实是被上身了,且上身时日已久,已经挽救不了,得赶紧扼杀掉才行。

多数“幽师”实则就只是顶着除邪的名头,做着丧事法事的一类人,有没有真本事,外行人也不知道。琼岫国之大,各个地方发生的事也不可能传那么远,所以即便真有过血红“灵幽”上人身的事,被“幽师”解决了的,也不得而知,传说传说,不就是人传出来的说法嘛。

这下南苑城的首府也半信半疑起来,没法子,就命人把容真然从愤怒恐慌的民众手里要了来,先行关押到了牢里,择日再审。

倒不是这个首府有多么爱民如子,连一个贫民的贱命闲事也要管,只是他们实在闹得太大了,用鬼神之论就把一个人定罪,要真让他们私下处刑,传出去可怎么行?

民不与官斗,即便民众的心里还是害怕,可既然他们的父母官说会解决,大家伙就都没意见,回去了。只是等了几天,官府也没个动作,他们就有些按捺不住了,大家就开始在说,是不是那恶灵太凶,连官府的人也被迷惑住了,都生怕再拖下去,大祸就真的要降临了。

接着,他们天天跑到官府门口吵吵嚷嚷的,首府见态势就快压不住了,也是愁得头顶冒烟,就寻思着随便找个由头把她定罪处斩得了。

最后首府让人拟文,说此女妄行怪力乱神之事,妖言耸听,霍乱安宁,三日后问斩,明文落印,就这样张贴了出去。

百姓一看,心里大定,便没再去闹过了。

这事前后闹了半月有余,钱老板早就听闻,可等百姓抓着容真然巡街时,他才亲眼看见了,那会儿吓得差点把手里拿着的上好砚台给摔碎了。

他一想到自己竟然跟那种被上身了的妖女有过接触,就浑身不自在了起来,赶紧去了仙堂找“幽师”去除了一番身上沾染到的晦气。

随后,他才想起从容真然那儿收来的本子,心里几番挣扎,不知该如何是好。

找人校正重列,预定印刷,真金白银的都已经花出去了,也不可能再收回来。当做破财挡灾吧,可那本子要真能卖个好价钱,以后那可是十倍百倍的回利。

钱老板这姓氏都足以表明了他是多么爱钱的一个人,想想又舍不得,可转念一想,那妖女应该是找人代的笔,这话本子一旦卖了出去,定会招来代笔的那人,自己岂不是要祸事缠身?

于是钱老板在苦思了几天之后,想了个两全的法子,找人改动了本子,但整体故事的出彩之处还是保留着,这样即便那代笔的人找来,也找不着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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