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莎刚刚说,单是那些飞机、火箭模型就能让你破产。
叶霑却想着,那是因为你不了解我和我的家族,叶家别的不多,就是钱多。这,便是千代世家的底蕴。
但她为他担心,又着实让他觉得很受用。于是他说了这句,先拍别的也行。
新的牛排红酒已经由侍者端了上来,叶霑确实饿了,再加上秀色可餐,而他又是对一切美好事物皆怀着欣赏之意,便自助地吃了起来、边吃边说:“虽然是五星级酒店,到底是小城,这牛排不如天都的焰吧和‘恰’。等你去了天都,请你去吃正宗的。”
焰吧和恰都是天都一等一的牛扒房,奈莎虽未亲自去过,但她作为顶流作家,知识储备还是相当强大的。
她没有动刀叉,看着对面美男子切过的红肉带着血水模样的汁,她便没了胃口。她吃牛排只吃七分熟的。
叶霑没有抬头,却也猜出她的所思所想,“有人吃牛排就为了那蕴藏在牛体内的野性,你那种七分熟的,野性殆尽,确定不要试试?”
我和你很熟吗?不过对视过两眼,聊了十几分钟。
奈莎瞟了眼窗外,原主小时候记忆里,晶城的海很美丽,可因为晶矿,这个城市已经支离破碎。也许,是时候离开了。借着拍电影去看看天都的繁华,好像也不错。她终究不是那个死宅的、隐逸的安奈儿。不过原主的有些习惯,她也并不打算全部改掉。
“殷苒今年十八岁,可以拍《钢琴山上的少女》了。而我,要客串里面的小七。”
等等,这思维跳跃地太快,叶霑一口牛排差点噎在嗓子眼。她是建议他拍《钢琴山上的少女》吗?殷苒是谁?为什么拍戏要等到十八岁,而她这个大作家要客串一个小角色?长了张女主的脸,却要客串小配角?
实在不怪叶霑孤陋寡闻,隔行如隔山,他是心系太空和人类长远基业的人,哪里顾得上娱乐圈或者说文艺圈的事?
不等他发问,奈莎又说道:“如果你打算投资我的小说,那么我建议你做好对宋玉粼的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