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屋不大,从外面看起来也就只有个四五十平的样子,前方到处都长满了杂草,门虚掩着,上面挂了一把锁,但并没有彻底锁上。
老王扔掉锁,打开门,
“嚯,这什么味卧槽有行尸”
一道黑影将老王撞翻在地,老王也是机灵,借着这股劲轱辘轱辘的滚出好几米远。
行尸根本没机会追他——足足20只五短身材的黑皮狗腿子将其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个结结实实。
“吼,吼”
行尸嗅着狗腿子们身上既像同类又不像同类的味道,吼声越来越低,它颤颤巍巍的伸出爪子去推搡狗腿子,似乎很疑惑为何它们不去“进食”反而要围着自己。
李沧疑惑的打量着这只不知道在屋子里面关了多久的行尸,
“金发?”
“嗯,金发。”
行尸的头上已经没剩几根头发,很肮脏,依稀能看出原本的发色。
它的身躯由于脱水而干瘪的宛如蒙了薄薄一层皮的骷髅,模样虽然恐怖,但这个样子用脚趾头想也不可能产生什么威胁,老王只不过是被它吓了一大跳而已。
没有激起任何波澜,这只行尸最后被厉蕾丝献祭掉。
三人进到木屋里搜索了一下,只找到一份post(邮报)隐约能看到kitixxx、xxxxxxxx几个模糊不清的字迹似乎还能代表碎片的大概来历。
老王:“啥kiti,哈喽kiti吗?”
厉蕾丝翻着白眼说,
“可能是kitikot,邮报,这部分是在说加拿大某地区北部湾和某些湖禁止冬捕的罚令。”
李沧嗯一声,
“出去吧,让狗腿子把这里面清空,通通风,我们可能要在这里面对付几天了,有的住总比没得住好。”
木屋被行尸折腾的不成样子,很多东西也已经发霉,有一股呛人的霉菌味,待在屋子里不一会就感觉头晕目眩。
留下两只狗腿子,三人来到泉眼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