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衣巷上熙来攘往,各种热闹此起彼伏,而太原王家的宅邸内,宴会还未开始,各种混乱也是接二连三。
“王阿宁,你是不是老糊涂了,陛下摆宴,为什么要在我家?花我们王家的钱?”
斜斜靠在树下小榻上的国宝兄,实在是气不过。
王恭忙着张罗一应杂事,也根本懒得搭理他,只在路过的时候与他交谈几句。
“你就别再抱怨了!”
“赶紧起身,发挥你的特长去迎接客人!”
所谓特长,便是一张好脸蛋,和一张巧嘴,不要看王国宝平日里说话尖酸刻薄,其实,那正是表明他的语言能力很强。
只要他心情好,意愿高,那些漂亮又中听的话,他可以说上三天三夜都不停歇。
王国宝哼了一声,十分不屑:“迎客?”
“迎接什么客人?”
“谢老头吗?”
王恭脚步一顿,听了这话,这才想起,把这一对不和已久的翁婿给忘到天涯海角了。
“就算不迎接他,还有别人吧!”
“你那几个狐朋狗友也要来了,你就不去张罗一下?”
在王恭的提示之下,王国宝终于支撑起了懒散的身子,迎了出去。
“今天还真是热闹!”
“这一趟,算是来着了!”
骑在矮脚马上的王谧,此刻格外悠闲,虽然前方眼看着就是拥堵成一片,人都要挤扁了,更不要说是马,根本就过不去。
但是,王谧不着急,更出奇的是,他身边的小人儿沈蒜子也丝毫不着急。
沈蒜子身量矮小,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有些男子的气势,故而经常头戴比较硬朗的汉王冠(一种汉高祖刘邦喜欢戴的头冠,东晋时仍然在流行。)
身上穿的,也是不显身材,看起来非常飘逸,宽袍大袖的淡蓝色常服。
此刻的沈蒜子正骑在马上,聚精会神的看着乌衣巷上的各种热闹,圆圆的眼睛,精光乱窜。
“有这么兴奋吗?”
“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是吗?”
“我怎么没感觉。”
沈蒜子嘴上不相信,却还是吸了几下。
在一众装饰浮夸的牛车之间,王谧他们骑的矮脚马,显得格外扎眼。
其实,这样的矮脚马在建康城并不算特别少见,乌衣巷上的这些人家,个个都是可以置办的。
只是,马在江左,毕竟是稀罕物,各家各户就算是能凑齐四五匹,却也无法长期使用。
而且,达官贵人出行骑牛这样的事情,在江左已经形成了风气,人人都以骑牛为荣,在这种风气的侵染下,就算是有好马,很多贵戚子弟也不愿意骑乘。
再者,骑牛根本就不用学习,可是,骑马就不同了,实话实说,大晋境内,还有很多世家子弟连马都不会骑呢!
无怪乎走南闯北的娇娘子沈蒜子,也敢拍着胸脯夸耀,可以给王谧当侍卫。
至少,人家小娘子会骑马!
从某个程度上来讲,沈蒜子的武艺,确实在这些世家子弟之上。
“待会有人问起,你怎么说?”王谧探身问道。
从昨天开始,这个问题就一直困扰着王谧,在王府,事情好办的多,人人都当沈蒜子是他的小姥,认为他们的关系十分正常。
可是,在外面,一切就要复杂的多了。
每次出行,沈蒜子必穿男装,既然是扮做男子,对外便不能称为小姥,这不是污蔑他小王的性向吗?
“就随便说吧,穿了男装,也没人会在意的,你放心,我扮男人相当有经验,建康城这些酒囊饭袋,绝对看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