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瓷砖上的大片的血污的活像凶案现场……
被害鸡躺在地上,死不瞑目盯着厨房门外,温宁书头上还挂着鸡毛,白T恤沾有着喷溅式的鸡血,他握着刀,盯着已经惨死的鸡动了动身子,无奈轻叹。
荀钦手里的纸巾擦过锁骨上的血迹:“以后还是我来吧,我杀鸡有经验。”
谁曾想温宁书堂堂血猎,杀血族眼睛都不眨一下,现在杀只鸡能让自己变得那么狼狈。
温宁书放下沾血的刀,柔声道:“我觉得还是买血块吧!”
荀钦搂过温宁书的腰身,凑近锁骨上的血迹轻嗅:“不行。”说罢,舌尖顺着锁骨的血迹一路舔到下颚,再度看向温宁书时,湛蓝色的眼眸中带着笑意,“老实说,杀血族手法狠辣,杀只鸡就一片狼藉,小白兔你该不会是故意的吧?”
温宁书眼神下意识避开,尴尬的发出两声轻咳:“其实血块挺好吃的。”
从成为吸血鬼开始温宁书从猪血汤喝到鸭血汤,血块里带着调味料,对于这弱不禁风的身板,除了能维持日常所需外,对恢复毫无帮助。
且吃血块吃了两年多,对于久经厨房多年的温宁书,已经独有一套动物血烹调大法。
温宁书的适应能力不弱,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接触阳光,干脆就开始快乐夜生活。
没有普通人变成血族后对暗无天日的生活怨天尤人,唯一看出对太阳的眷恋,只剩下他喜欢看日出。
可单心态好没用,喝血问题上,上千年人类文明的进步,让心理上很难回到茹毛饮血的那个时代,从而造成了血液的味道对温宁书毫无诱惑力,以至于他的小尖牙用了半年才能隐藏。
那段时间内两人情难自禁的接吻亲热,荀小钦被划破嘴唇,划开舌头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就算说话都支支吾吾含糊不清,还是不长教训的主动撩拨。
就算这样荀钦也没强制温宁书改过饮食习惯,可是……
荀钦松开手,轻咳了两声道:“那尤悦婚礼不去了?”
温宁书看着青花瓷碗内的鲜血陷入了沉思后,不得不端起瓷碗将里面鸡血一饮而尽,抬眼与荀钦四目相对的同时眉头微微紧蹙,多少带有着对新鲜血液的不适感。
“算了,习惯不了就别喝了,反正婚宴上的食物你也吃不了,那个时间节点,晚些去他也赶得上。”
本想接着这次的事,让温宁书尝试接受新鲜血液,期望着他身体调养好之后,就不会再因日晒而受伤……
可看着他不习惯喝血的样子,荀钦还是舍不得。
温宁书放下空碗,走到洗手池边用清水漱了漱口,像是怕荀钦担心,回过头浅笑道:“慢慢来,总会习惯的。”
荀钦心中惴惴不安,贝齿咬了咬柔软的下唇,道:“如果身体调养好,还是不能接触太阳,对你来说会不会太残忍?”
见荀钦情绪不对,温宁书走到荀钦身边,双手将荀钦圈入怀中,薄唇轻轻的擦过荀钦的耳廓,瘙痒感下荀钦下意识避开,那张愁容满面的脸在他温柔的撩拨下露出笑意,荀钦在他怀里转身,手臂搂住温宁书脖颈,唇逐渐凑近他,湛蓝色的眼眸怔怔的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