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六年,二月。
郑氏海商集团和东印度公司的战争,在南澳岛近乎全师集结,终于还是不可避免的被推向了高潮,比原本历史上的料罗湾海战整整提前了五个月。
郑芝龙为了胜利,不惜孤注一掷,一开始就给每个士兵发了二两银子作为军饷,后来随着战事的吃紧,又再发五两,见荷兰人的炮火厉害,命宝岛百姓暂时放弃耕种,全力打造放火船。
这种放火船可载十六人,每人每次上船,先发十二两银子的安家费,并以每个荷兰人头五十两纹银的高价收购。
不止如此,他还不知用了什么手段,联络上了荷兰人的死对头英国人,一口气买了数百门英式火炮,英国人一听是特么打荷兰人的,几乎是以成本价批发给了郑芝龙。
至此,郑芝龙终于逐渐搬回了军事上的弱势,开始与东印度公司互有胜负,并依靠其巨大的人口潜力逐步取得了优势。
巨大的大型盖伦号上,东印度公司总司令普特曼斯一边抽着雪茄,一边一脸心痛的看着自家的一艘盖伦号大船被放火船点燃并沉入海中,脸上表情难看的好像是在吃屎。
“该死的英国佬!该死!该死!该死!居然把炮卖给明人!”
“司令,暂时撤退吧,明军气势很旺,那些放火船赶着送死似的冲过来,弟兄们都有些顶不住了。”
“可恶,若不是英国佬卖给他们大炮,明朝人的这种小破船,如何能靠近我们的巨舰?我要给国内写信!控诉英国海盗的无耻恶行,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我要与英国人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