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的晚膳吃了汤包,鸭血粉丝;这汤包跟鸭血粉丝则是无期城的另外两道极有名的菜式。
不同于那稀肴阁的‘五鸭俱全’,汤包跟鸭血粉丝是无期城内大多数人都能吃得起的。
就在街边的小摊上,宋狗蛋五人的穿着打扮跟周围的人相比,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引起了不少异样的眼光。
毕竟,这路边摊都是没什么修为,世代遗传天赋不好的下等人吃饭的地方;那一堆明显衣着富贵,样貌可惊为天人的来凑什么热闹?
虽然内心里这般吐槽着,但并不妨碍周边的人时不时暗戳戳地瞅宋瑾瑜他们一眼。
到无什么恶意,大多都是艳羡。
修炼根骨这种东西是遗传的,除非奇遇,寻常人等能翻身的有几个?
面对宋狗蛋这一桌,寻常无期城百姓连跨越阶级熬出头的机会都没有,又何来的恶意?
至多,也就偷偷看上一眼,感慨一下自己母亲为何没将自己生在那世家贵族之中。
……
宋狗蛋他们在路边摊坐了一桌吃饭,倒也没什么拘束感与不适。
夜狐狸浪迹边陲之地五十载,早就磨灭了世家小姐的那点脾性;狼亦安本为终南域内的雪月银狼王,又怎会因环境不好而感到不适?
宋狗蛋这货,就更不必说了,一直都是带着念念怎么随性怎么过。
侧首瞅了花公鸡两眼,结果他也淡定的很,腰间赤红色的酒壶往桌上一放,就等着鸭血粉丝跟汤包了。
想起来当初花公鸡跑到红尘峰的原因,似乎还是她当初被大白坑着烧的那桌菜?
宋瑾瑜的目光在夜狐狸跟花公鸡之间来回晃荡,最终得出来一个结论:
啧啧,看不出来啊,这夜家之人似乎还都是吃货?
边上,衣着简单的路边摊老板娘端着二十笼汤包过来;整整二十笼,摞的都挡住了老板娘的脸。
没想到,夜狐狸居然一点就是二十笼;宋狗蛋跟花公鸡尽皆用看憨比的眼神看着她。
夜狐狸两手抱胸,完全不在乎,眼神中透露着挑衅:小样,你俩等会有种别跟姑奶奶抢!
路边摊老板娘有些艰难地将二十笼汤包放到桌上,有些恭敬地道:“诸位大人,汤包齐了。”
“行,等会不够我再点。”夜狐狸应道。
此刻,宋狗蛋跟夜子漓对视了一眼,俩人尽皆从彼此的眼神之中读到了:我擦~不够再点?
不等同桌几人反应过来,夜狐狸手中的筷子已经夹向了最上面一层汤包。
狼亦安看身边人这般急不可耐,贴心地将最上面几层汤包都给端到了夜狐狸面前。
见夜狐狸吃的确实香,速度快到一口一个,宋狗蛋跟花公鸡也动了———
夹起一个汤包,咬一口,皮薄肉鲜,汤汁溢到嘴里……这个感觉,绝了!
原先对此不屑一顾的宋狗蛋跟花公鸡,俩人同时开始抢桌上剩余的汤包。
明明整整二十笼包子,以为很够来着,硬生生给演变成了抢汤包大赛!
旁边,一直被忽视的念念轻戳了两下宋瑾瑜的腰,道:“娘亲,念念也饿了。”
宋狗蛋忙着跟花公鸡抢汤包,随手分出一笼给念念道:“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