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们食品厂也是受害的一方。
如果追究责任的话,错当然主要是毛红日的错,食品厂最多有点管理上的小错误罢了。
食品厂领导是这么个意思,在场的大多数人都听得出来。
其中包括毛红日,他脸上一白,心知自己这是被厂里放弃了。
“不是,你什么意思,当初……”苟美凤为了儿子下意识想掀出老底,但是被食品厂领导笑眯眯看了一眼,她那后面的话就一点都说不出来了。
怎么说,说他们是一丘之貉,曾私下交易同流合污,才暗箱操作抢了人岗位?
她若是当场说出来这事儿,将食品厂领导也拖下水,过后恐怕就不是丢掉工作那么简单。
毛红日哪里不明白这个道理,回过神赶忙扯住苟美凤的袖子阻止。
别再说了,不然只能越描越黑。
事情发展到这里,不管他们认不认罪,结果都不算太好,那么又何必再得罪一个食品厂领导,就这样担下所有责任,说不定还能留点情分,为往后争取一线生机。
毛红日心里的算盘打得啪啪响,最终艰难地点头承认:“是,是我的错。”
“儿啊!”苟美凤阻拦不及,眼见事态无可挽回,顿时捶胸顿足:“不是你的错,错的是娘啊,如果不是娘逼着你非要给小莲找工作,你也不会一时想不开呀!警察同志,主要责任在我,你们抓我吧,红日他还小,他还是个孩子啊。”
听到最后一句,乐瑶非但没有任何动容,嘴角还忍不住抽了抽。
——他还是个孩子啊。
这是紧跟那句‘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之后最让人膈应起鸡皮疙瘩的魔鬼之言。
好在其他人不知道这句话的杀伤力,还挺为苟美凤这番慈母之心唏嘘的。
可惜犯错就是犯错了,不能因为他们母子情深就轻轻放过。
但真计较起来,其实事情也没到多么严重的地步。
所以最终的结果是毛红日一力担下了所有罪责,被当场扣下关进小黑屋,但派出所也不会养闲人,稍后他将会被下放到林场进行劳动改造,时间上不会太久,目测大概在三个月到半年左右。
具体什么时候放回来,届时看他表现。
毛红日得知后松了口气,对此表示尚能接受。
可苟美凤接受不了,哭天抢地的想替儿子顶罪,最后当然没成功,还被赶了出去。
一直藏在外头的马小莲看她出来才敢小心翼翼地凑上去,“姨,表哥,表哥他怎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