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冲到楼下,找到公共厕所,好好洗了洗手。洗好后,还是火辣辣的疼,手背明显烧掉很大一块面积的手皮。我举起右手看看,上面形成了极为诡异和古怪的纹理,好像一块胎记。
给我腻歪的,用衣服使劲儿擦,怎么都擦不去。靠在厕所门上我思绪混乱,和李大民达成了交易,我把书给了他。按说他应该履行自己承诺,教我怎么对付异世界的老仙儿。
他却让混混儿用一只古怪的大蛤蟆咬我的手,这是怎么回事?
我百思不得其解,第一反应就是上当了。现在冷静下来,不禁暗暗后悔,不应该把如此珍贵的《女青鬼律》就这么交付出去。
我心情很郁闷,现在回过味儿来了,真是后悔,自己怎么就这么傻。我越想越气,一股火直冲顶梁门,小混混你拽什么拽,以为自己挺酷吗?我让你见识见识马王爷长几个眼。想到这儿,我从厕所里怒气冲冲地出来,直奔电梯,想再回去。
刚进电梯,突然感觉自己的情绪往外泄,火儿消了一些。我一开始没觉得怎么回事,等明白过来,觉得不对劲儿了。
情绪怎么变化的这么快?来得快,去得也快。我又不是生理期的女人。电梯里只有我一人,昏暗的灯光下,我开始凝神体察。果然发现了端倪,自己的情绪正在流向右手。
我缓缓抬起手,在光下仔细观察,被腐蚀的皮肤表面似乎颜色不一样了,在加深。而且下面的血管,也在微微隆起。
我心念动了动,尝试着有意调动情绪往右手输入,后来干脆女鬼晶晶的情绪也送过去。时间不长,右手肿成馒头状,所有的皮肉都在外撑,细细的血管都涨开了。
我突然明白了,原来李大民并没有坑我,他弄的这只蛤蟆大有深意。腐蚀之后,我的右手多了一种属性,能够吸收情绪,而且还能储存情绪。
我正琢磨着,电梯到了。从门里出来,正看见那艳丽女孩被年轻人赶出去。女孩噘着嘴往外走,一眼看见我,高兴地叫,“大叔,大叔。”
这小丫头要细看,还真挺漂亮,真是可惜了,混夜店混的都废了。我大概明白了李大民的用意,犯不着再去找小混混儿,转身就走。
女孩跑过来拉着我,兴高采烈地说:“大叔,我说话算话,你请我玩蜜蜂,你也就可以……”她那小眼神看着我。
见我看她,她也不避讳,就这么瞅着我。挺有个性。
我忽然冒出一个想法,指着楼道里说,“那是谁?”女孩回头去看,趁这个时候,我把右手抬起来,轻轻在她的肩膀上搭了一下。
这一下大有深意,我把储存在手里的情绪释放出一些,灌输到这个女孩的体内。
我没想害她,只是试验一下,情绪在手里是不是收发自如。我感觉情绪是进去了,可女孩没有反应,还拉我胳膊,撒娇地说:“大叔,你也不是个老实人,怎么还骗人呢?”
正说着表情变了,捂着胸口呼吸急促。我有点害怕了,“你怎么了,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