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吧,收了多少?!”
刘望成此刻已经是破罐子破摔,挣扎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唐门的唐炼每年会给卑职送雪花银百三十两。”
说完刘望成就低下了头。
“你的年俸也没有这多吧!”
这个金额,在《大周刑法修正桉(十)》出台之前,就是这一百三十两白银,就足够判刘望成一个斩立决了。
看这架势,刘望成至少拿了十年了。
“卑职只是八品的微末小官,即便是皇恩浩荡,朝廷数次提涨俸禄,下官一年的年俸也就是九十八两余。”
这个工资对于平民百姓不算低,温饱水平的三口之家一年的花销一般也不到三十两。
刘望城可不是平头百姓,他虽然官不过八品,秩不过百两,但却是真真正正的朝廷命官,对比后世,那就是市财政局、民政局、建设局的一把手。
对于一般的平头百姓来说,这样的人在人际关系里就已经接近上限了。
然而这样的人,在俸禄涨了一倍之后,年俸不到百两。自古官俸制薄,未有若此者。
等待着杨清源发落的刘望成迟迟没有等待杨清源的处置,就在他抬头想要看看杨清源的表情之时,杨清源开口了。
“你收受贿赂一事,我今日不做处置,此事自有益州都察副使胡云冀负责。本侯今日所问,仅仅是这私铸铜钱之事。”
听到杨清源这么一说,刘望成的身子才停止了颤抖。
朝廷不可能把渝州郡中所有涉贪的官员全部给杀了,为了维持渝州郡的正常运转,定然是抓大放小。
巨贪首恶,绝不姑息!
收人钱财,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一律拿下!
但是有一种人,都察院在处理得没有这么坚决,轻重没有定论——虽然收受了贿赂,但并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行枉法犯罪之事的官吏。
通俗的时候,就是只收钱不办事。
《大周刑法修正桉(十)》中对于受贿罪的表述,受贿罪指朝廷官员利用职权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那么只收钱不办事,是不是就不算受贿了呢?!
朝中精通律法之人对此展开的讨论不在少数,包括大理寺刑律学院内部,对此也颇有议论。
最终还是刑法修正桉的主编,杨大人做出了解释,国朝廷官吏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谋取到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当然虽然这么认定,但是在实务处理之中,这一类往往会从轻发落。
犯罪既是对于社稷法益的侵害。
而从实际的、短期的危害结果来看,只收钱不办事的官吏只会影响自身的道德品质和行为操守,破坏官场风气。
对于朝廷和百姓的影响反而没有那么严重。
“你为户曹,对于私铸铜钱之事,想必是清楚,从今日起,你入渝州六扇门,单人专门追查这私铸铜钱之事!”虽然刘望成戴罪之身,但是杨清源还是压榨他的剩余价值。
“那大人,这私铸铜币该如何处置?!”但作为被压榨者的刘望成却没有丝毫意识到,只是觉得自己有活路了!
“依律回收,以三换一!”
杨清源此次前来就是探究渝州郡衙对于私铸铜币的态度的,看来渝州郡衙的这些官吏跟唐门私铸铜币一事也是脱不了干系。
“你收拾好东西,跟我去渝州六扇门的,你的家卷我会让人去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