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他想成为英雄,不过因为他长得很高大,五官长得有些凶恶,所以总是被陌生人当做坏人。他希望让人知道长得凶恶不代表内心凶恶,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参加了选拔之后,他还是被周围的人戒备,甚至还被网爆了。
“这就是一张反派的脸,建议退出比赛。”
“长得凶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我建选拔委员会仔细调查他,严重怀疑贝斯是反派派来的间谍。”
“楼上说错了,长这么凶,一眼就被看出来了,连间谍也不会要他的。间谍都是要找那些不起眼的人,这样才能欺骗别人,长这么凶应该进监狱里住着。”
“哈哈,确实。每次贝斯一出来,就感觉是在看监狱剧。”
……
因为贝斯长得太凶了,做反派都不用说话,不用化妆,往银行门口一战,保安就要报警,不是夸张,是真的长得像坏人。
面对大家的歧视,贝斯没有动摇,他真的很想成为英雄。但他毕竟只是普通人,遇到这种偏见还是会失落,他觉得世界上的人怎么就这么喜欢以貌取人呢?长相又不是他决定的。
以貌取人是有历史原因的,在古代挑选人才就是相面,就是看脸。相面在很长时间都存在,甚至还有系统性的书籍,帮人相面。贵族交流和挑选人才,就是看脸。毕竟古时候也没有履历,也没有考试成绩,除了看脸就是看脸。
这种习惯也流传到了现代,看脸依旧是普通人认识陌生人的第一手段。
不过脸这东西确实不是自己能决定的,所以贝斯非常难受。在选拔赛的时候,也有些分心了。他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能证明自己,毕竟自己的个人能力和世人的偏见相比,相差太大了,根本不能比。
自己的努力能改变世人的偏见么?
当然是改变不了的,至少不可能完全改变,但改变一些还是可以的。
因为世人的偏见是有原因的,面对陌生人以貌取人确实是最方便最快捷的方法。就好像人类目前无法取代宗教一样,因为宗教有其社会职能。
有些东西存在都是有其作用的,如果想要淘汰,就需要用更好的方式取代它的作用。如果做不到,就无法淘汰。
一味拒绝也没用,因为这是很现实的东西。
遇到讨厌的事物,首先就要想一想为什么它会存在。理解了存在的基础罗辑,再想办法开发更好的方法取代,这就完成了一次历史进步。
以貌取人好不好?肯定不好,但有什么更高效更合适的方法让人去区分陌生人呢?以貌取人肯定是最快的,如果以后开发出读心术,或许可以取代以貌取人。
很多落后的东西,其实大家都知道不好,可问题是没更好的办法可以取代,所以大家只能接受这种经过历史考验的方案。不好,但能用。
贝斯有些失落,英雄选拔委员会当然不会歧视他,发现他心情低落,杜兰还特地问了一下情况。
贝斯也没有隐瞒说道:“我看了网络的评论,感觉自己无法成英雄。我长得太凶恶了,或许可以成为反派。”
“你这是在小看反派么?长得凶狠就能做反派,只是你们的偏见。来,你看看这些照片,看看这些人像坏人么?”杜兰手里有大量反派的真人照片。
一眼能看出来是反派的人少,大部分反派长得很普通,甚至有些还很英俊。反派不但不凶恶,还有些顺眼。
“你知道很多反派为什么要奇装异服么?就是因为他们长得很一般,需要通过战妆、面具等等道具彰显自己的凶猛,所以长得凶就能做反派只是大家的偏见。同理长得凶就不能成为英雄也是偏见,面对偏见要做的就是强大自己,等到你真的成为了英雄,自然会有人帮你辩经。”杜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