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晨曦:“真的都谈好了”?
刘墨泽:“都已经处理好了”。
偌晨曦:“那个家伙真的走了”?
刘墨泽:“真的走了,算算时间,这会儿应该都已经出了秋水镇了”。
“走了就好,走了就好”,偌晨曦拍着胸口,颇有送走瘟神的欢快。
“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我总是感觉那个姓许的看着你的眼神,就好像是饿狼盯上了猎物”。
“你送他出秋水镇的时候,其实我是找了人一直暗中盯着你们的,那个姓许的要是敢对你有半点儿不轨之心,我的人就会马上冲上去,一顿铁锹拍死他,就地找个地方埋了”。
刘墨泽笑,“我家娘子真的是很厉害,都知道保护夫君了,很有进步嘛”。
想起这一路上发生的那些事情,刘墨泽嘴角的弧度就越来越大了。
不知道他家的小娘子是从哪里找来的那些“保镖”,保护他的人难不倒不应该跟在他后面?
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跑到他们前面去的,铁锹掉了不尴尬,尴尬的是那把铁锹还被许榆给捡到了。
算了
他家娘子这么可爱,怎么忍心再让她经历一回大型社死现场呢?
还是不要让她知道了。
“你跑了一天也累了,要不要泡泡脚”?脱掉鞋子,就可看到她脚上又长了一个明晃晃的水泡。
“现在铺子和酒楼生意都不太忙,我一个人忙的过来,你就一个人乖乖的待在家里好吗”?
不知道是体质如此,还是怀了孩子的缘故,。
从前的时候,穿着千层底满山跑都没问题,可是现在脚上穿着柔软舒适的鞋子,还没有有走几步呢,脚上就满是大大小小的水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