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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番外六 由头来过(1 / 2)

番外六由头来过

很小的时候我便在想,为什么我会生在王室?世上的人有千千万,为什么偏偏会是我生在王室?如果有的选的话,我不愿生在王室,就在一个普通人家里,甚至穷点,苦点,都没有关系。

王室里的人,血是冷的,麻木的,没有温情的。

我有许许多多的兄弟姐们,他们死的死,伤的伤,废的废,我早已记不起他们的名字,相貌。父王早早便立了王姐作继承人,百年之后继承大秦国祚,王姐很优秀,优秀到让父王不再需要别的子女,让他的眼里再容不下他们的存在,为了给王姐扫清继承的障碍,父王不牺痛下杀手,所有与王姐年纪相当或是稍长王姐的皇子皇女全部外贬,有的为官,治一方水土,有的为军,统一方将士,我知道他们都不会再回来了。

离开这座王城,便是成了一个庶人,尽管顶着慕容氏的名,却享受不到慕容氏的荣耀,在某个不知名的小地若同蝼蚁一般,苟延残喘地活着。

我很羡慕王姐,她只长我六岁,却能统领朝政,治国治民。她确实是优秀的,在慕容家族统治秦国的一百多年里不是没有过女君王的出现,但她无疑是最优秀的那一个,甚至比男人更优秀。秦国在她的手上终于完成了几代人的梦想,一统天下,那一年,她不过才三十三岁。

她是个天生的君王,父王说得对,如果继承人不是慕容白,秦国便走不到最后。

可王姐也是可怜的,为了逼她没有心,父王与母后逼着她亲手杀死了文哥哥。

那年她十五岁。

王姐不喜欢笑大概就是从那时候起的吧,我和王姐的关系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尽管我们是同胞的嫡系姐妹,但我知道,她不只是我的姐姐,更多的时候,她是王,秦国的王。

我是秦国最小的公主,却又是名义上的“长公主”,我知道这个长公主的名称上沾了我多上姐姐妹妹的血,可我不能说,不能问,不能拒绝。父王只是想在我这儿给他的国民展现一下他的父爱,那个人可以是我,也可以是别人。我如果不想和别的兄弟姐妹们一样被贬他乡死于非命的话我就要乖乖地听话,做一个乖巧的女儿。可以不懂事,也可以任性,因为父王并不需要我来继承大统。我只需要在他的面前足够乖巧,足够会撒娇就行了。

但是王姐不能。

父王待她是严苛的,很多次深夜梦醒间我都会远远地看见长生殿那一直亮着的灯。王姐就在那个被誉为“大秦希望”的宫殿里度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日日夜夜的政务,繁琐复杂的奏折,她的每一天都由大秦最优秀的先生为她解惑,每一件事都由大秦最尊贵的王为她规划。她按着所有人的期望长成了秦国子民所希望的王该有的样子,她是父王,是母后,是整个慕容氏的骄傲。

十六岁,刚刚及笄,便当了王,继承大秦国祚。

纵观整个天下,也只有她慕容白可以办到了。

我也姓慕容,可我却是司音。

慕容司音。

我不是我的同胞嫡姐,我没有她那么幸运,也没有她那么优秀。我的名字是母后取的,她喜欢乐器,喜欢笛声,便为我起名为司音。你看,比起我的长姐慕容白,我是多么普通。没有谁对我抱有期望,他们都只想我安安静静的当个公主,混吃混喝,碌碌无为。

除了琳琅。

她喜欢我,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就知道了。那样炙热的目光我只有在很多年前文哥哥看王姐时见到过,原来除了男人与女人,还有女人与女人。她说她在很早以前就见过我了,可是我对她完全没有印象,如果我们曾相见过,以她出众的相貌,我不会没有印象。

她是名妓子,妓子似乎永远与轻浮挂勾的,她也不例外,尽管她曾救过我,可我还是讨厌她。

我讨厌她,讨厌她的笑,讨厌她的温柔,讨厌她的体贴,讨厌她的风情,更是讨厌她的死缠烂打。

“阿音?我叫你阿音不行吗?”她总是那样,笑地轻浮,笑地勾人,叫着我的名。长公主这个身份对她来说似乎并不构成威胁,她依旧我行我素,惹人心烦,惹人讨厌。

她曾舍命救过我,我知道。

所以这成了我一再容忍她毫无规矩地出现在我眼前并打扰到我生活的理由。我无数次的警告她,她都置若罔闻,我不知道她是谁,她从何方来,将从何方去,我只知道她是一个开青楼的女子,叫琳琅,别的,我一无所知。就连她口里的“喜欢”我也不知道,不知道那是不是对的,是不是真的,不知道怎么面对。

“阿音……”每日我都会在府中听见从墙头翻进来的她,出现在我眼前这般唤道我。

我不喜她这样放浪的人,原本对她抱有的感恩之心在她没休没止的打扰中终于被消磨殆尽。在秦国乃至整个天下我都没见过像她这般敢对我无礼的人。

——“琳琅姑娘,请你远离本宫的府邸!”

她却笑道:

“阿音,我在乐行苑学了首新曲子,我吹给你听可好?”

那一刻里我是讨厌她的,也是羞恼的,口不择言似乎都是女人的通病,我赶走了她,用了最恶毒的话语,而后多年,我游于山川,寻遍天下,却再也找不到她,再也听不到她说要吹给我听的新曲。

我大概是后悔的,在她离开后的那一年又一年里,我时常从在府里的小院看着墙头,我总感觉她会在下一刻里笑盈盈地忽然从外间翻进来,叫着我的名,可是我等了一刻又一刻,一刻再一刻,却一直没有等到她。

她说她要去很远的地方,很远很远,远到要去很久很久,她抛下了在秦国所拥有的一切,只身一人,离开了,毫不留恋。我想一个人的喜欢大抵也只能持续那么久了,在邳森给我的一叠信里,她用她那秀娟的字写满了往日的种种,我很想去相信,可是她走的太干脆了,我说服不了自己去信,去信她的爱有多深,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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