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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喜欢搞事的人(1 / 3)

“你应该知道,是谁在传这些话吧。”

听到这话,李云枫点了点头,说了句:“除了唐世高还能有谁。”

唐世高,正是行政管理部门的副经理,今年五十五岁,看姓氏就不难猜出,他也是唐氏家族的人,排资论辈总经理唐清月还得叫他一声叔。

说起来,李云枫能够年纪轻轻就当上正经理之位,和这货还有一些关系。

在李云枫加入唐氏集团的第二年,刚刚从五级员工,升级为四级员工的时候,他所在的行政管理部门出了一件大事。

李云枫的前任张经理,在工作中不小心犯了一个错误,这种错误说大不大,本来只要给张经理一些时间,完全可以处理掉这个错误。

可就在这关键时刻,唐世高出手了,他将此事给捅了出去,最终逼迫张经理引咎辞职。

是的,唐世高就是这种喜欢搞事的人,而他搞掉张经理的目的,就是想要在退休之前,升任正经理,享受权利的快感。

不过,正所谓恶有恶报,唐世高虽然成功搞掉了张经理,但他却没能成功升任正经理,因为此人喜欢搞事的名声,就连总经理唐清月都知道了。

想想看,如果让一个喜欢搞事的人当部门一把手,结果会怎样?

所以在张经理走后,唐清月并没有按照常理,将副经理唐世高升任正经理,而是在其部门成员中另行选拔。

当时,在行政管理部门中,副经理之下的三级员工即中层干部中,有不少都是唐世高的人,于是乎唐清月一个都不选,最终将李云枫这位四级员工,直接提拔上了正经理的位置。

唐清月的举动直接将唐世高给看傻了,从此把李云枫视作心腹大患,一直在找机会想把他搞掉。

其实,李云枫知道,唐总会破格提拔自己,可不仅仅是因为有发小沈如玉的推荐,更是因为自己在工作中非常用心,熟悉部门运作的每一个环节。

所以,李云枫在当上正经理之后,很快便进入角色,将部门经营的井井有条,就连唐世高也一时找不到机会搞他。

可如今,唐世高出手了。

要知道,因为扫黄被抓的话,警察会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而不是单位,李云枫的妻子沈如玉当然不会把这种家丑往外说。

那么唐世高这位八竿子打不到的人,是怎么知道的?

只能说明这货盯着李云枫很久了。

“小李子,你知道就好。”

李天傲看着李云枫,接着说道:“是男人就要有傲气,谁敢打你,那么你就要打回去,让他知道你也不是好欺负的。”

这话确实符合李天傲的性子,李云枫也相信,他一定会说到做到。

可惜,自己并不是李哥,没他那一身傲气,更何况自己因为主神空间的关系,已经无法继续正常工作了,今天来公司,就是来写辞职报告的。

也罢,至少不用再看到唐世高那张臭脸了。

因此,李云枫并没有接上李天傲的话,而是转移话题道:“对了,李哥,你的脸怎么了?”

李天傲听到这话也是一愣,没想到李云枫竟然不接自己的话,只得无奈地摇了摇头,随后举起右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说道:

“就在上周六,我珍藏的VR眼镜被我太太发现了。然后么你懂得,我太太不喜欢那种东西。”

说完,李天傲还问道:“小李子,我的脸还肿吗?”

李云枫笑道:“有一点吧,不仔细看的话,看不出来。”

李天傲放下了右手,说道:“那就好,毕竟我还要去见唐总呢。”

这个时候,二十五楼到了。

眼见电梯大门打开,李云枫便告别了李天傲,迈腿向前走去。

哪知,电梯中的李天傲忽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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