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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养妹 三(1 / 4)

犯偷窃罪者,以偷盗财物的多寡定罪。

三两银子以下判五年,十两银子以下判十年,若是百两,基本这辈子就出不来了。

而廖家库房中的货物何止百两?

高进明最是清楚,刚才他和管事估的价是一百五十两。

廖父生病之前刚刚进过一大批货,这些算是廖家全部的底蕴。

而高进明更清楚的是,一百五十两银子,他其实是把这些货物贱卖了的。否则,管事带着人跑这么一趟,又找了这么多伙计帮着搬,若不是有好处占,谁会乐意?

管事发觉事情不对,跑到为首的官兵面前:“差大哥,我只是得知这里有人要出货,便带着人过来搬。不关我的事,我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他偷来的,还以为廖家跟他商量好的呢?”

生意人最是精明,方才管事跟高进明商量价钱时,从头到尾就没打听过为何廖家会把货物给他,为的就是此刻。

真出了事,他就一推二六五,一问三不知。

官兵颔首:“到时衙门审理此案时,会宣你上堂作证,你只要把你知道的告诉大人就行了。”

管事心里一松,带着人就想走。

官兵又嘱咐:“此案未有定论之前,你不能出城,包括你今日带来的这些人,也别让他们乱跑,免得大人要问话时找不着人。”

管事心里骂了声娘,也只能自认倒霉。

高进明夫妻俩被带走了。

高家老夫妻俩想要拦,险些被官兵以妨碍公务为由一起带走。

二人不想入狱,急忙忙退开。却是再不敢上前,只能眼睁睁看着小儿子被带走。

廖红月站在一旁满面焦灼,心里六神无主。

官兵一走,围在周围的人群也渐渐散去。

而留在原地的高家人面色难看,高母怒斥:“红月,你为何不拦着?”

廖红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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