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像是新近拍的,像素相当高。虽然只是局部,但可以清楚的看到皮肤的纹理,也就能够肯定,那是刺青的一部分。
然而,我对人体的结构实在太熟悉了,虽然照片只是拍摄局部,我还是一眼就看出,那是一处绝不能够平展的部位。如果要将人这个部位的皮肤完全摊平,就只能是将皮剥下来!
听了杜汉钟的‘故事’,再看到照片,我轻易就想象到了照片所拍事物的来源,同时也想到了故事中老板娘的下场。
杜汉钟皱了皱眉:“年轻人,遇事别这么冲动。你应该知道,这件事发生的时间,距离现在太久远了,不管做这事的人是对是错,都早已作古。你意气用事又有什么用?”
杜汉钟无疑是很能切入重点的,我本来怒火中烧,听了这话,下意识平定了不少。
杜汉钟指了指我手中的照片,“要知道在当时,别说多数人都没见过照相机,就算是有相机,以当时的像素,也绝不能够清晰的记录刺青的细致。图案刺在皮肉里,想要描画拓印,也是不能够的。所以,我并不认为他们把老板娘的皮剥下来有什么不对。”
“放屁!”我捏紧了照片。
杜汉钟摆了摆手,“你不理解,我不怪你。等你仔细看过这两张照片,或许就明白什么叫迫不得已了。”
不等我再开口,他蓦地抬高了声音:“这图案并非用类似鸽子、飞龙的血刺上去的,想要刺青显现,除了用朱砂,别无他法。”
我本来还在气头上,闻言立刻想到一处不合逻辑的地方,“要照你说的,就算把人皮剥下来,不是也无法保存这图案?”
我边说,边再度观看照片,然而只一眼,便被惊得呆了。
杜汉钟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你终于知道这刺青的重要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