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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窒息(4)(1 / 4)

会议室里,蓝杉在白板上写下了现有的疑点和线索:

李媛是在反锁的办公室窒息而亡且没有暴力外伤,手法如何成立;

大楼监控没有死角但是当日也没有记录到李媛返回办公室,李媛是如何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回到办公室的;

李媛和韩浩明确实有不正当关系,并且案发当日两人在W酒店韩浩明有开房记录,韩浩明30日晚8点左右到家,具备作案时间。

看着蓝杉给出的线索,我似乎回到了原点。

这三条中的其中一条半我早就知道了,第二条线索应该是她刚才在悦峰调查得出的结论,至于第三条很可能是韩浩明告诉她或者江承泽单独发给她的报告里的内容。

“从目前给的条件来看,蓝杉之前提到过性窒息是可能的,第三条和尸检报告可以证明李媛和韩浩明发生过性关系,不过地点不是在办公室,而是在酒店。“

”结合第一条,可能是李媛死亡后韩浩明担心报警或者叫救护车会将两人的关系公布与众,所以选择将李媛的尸体运回办公室,伪造现场。“

”韩浩明作为李媛的情人拿到她的办公室钥匙并且复刻一把并不难,顺手锁个门伪造成密室的样子能够给警察破案带来难度和阻碍。“

”至于为什么监控没有拍到,很有可能事发突然,韩浩明本身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想好怎么处理,又或者什么原因无法处理。“

”于是,在随后的3天里找了个合适的时间把李媛带到办公室,并伪造了第一案发现场。”

我说出了我的推理,蓝杉抿了抿嘴唇,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我的想法。

“凶手,动机,手法,证据都讲得通。“

”有一个疑点:尸体死亡后2~4小时后开始出现尸斑,尸斑会根据尸体的摆放位置出现在相应位置,12小时后尸斑进入扩散期。如果在扩散期和浸润期移动或者搬运尸体,原有的尸斑是不会消失的。“

”手臂、脸部和下肢的明显尸斑说明死者至少在死后12小时后直到被发现都没有被移动过。韩浩明能够移动尸体的时间就只有12个小时,但是那段时间他的妻子和小区的监控录像可以证明30日8点至1日中午12点他均在家。”

蓝杉提出了我说法里的漏洞,我仔细一想还真的是这样。

警方早在报告确认办公室是第一案发现场,如果要想伪造第一案发现场,处理尸体是第一步,在这一点上韩浩明有着不在场证明。

我看着白板上的内容,手指在大腿上敲击着,继续思考着其他的可能性。

“有没有可能他将尸体交给其他人处理?”

江承泽从蓝杉的质疑中好像发现了什么似的,用着不确定的语气问道。

“我的意思是,有没有可能,尸体被包裹起来然后让不知情的人送到公司,这样就算有一天东窗事发,韩浩明也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

“这个难度有点大吧,因为要保证尸斑分布合理,这如果不是对人体相当熟悉的人估计是做不到的。而且毕竟是尸体,如果韩浩明不想被别人发现,怎么会交给其他人处理呢?”

其中一个胖胖的看起来颇有资历的警察对江承泽的说法进行了否定。

他偷偷地快速瞄了一眼江承泽,看到江承泽表情并不好,忽然漏出了略微紧张的表情。

他紧接着说道:“不过江警官说的有道理,也许这个韩浩明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社会关系呢?”

江承泽突然笑了一下,似乎看穿了胖警察的小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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