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能够感觉到叶思媚对他没有那方面的想法,但他还是有种带着女朋友去见家长的感觉。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站在穿衣镜前精心打扮。
“小陈啊,你说我穿这件怎么样?”乔若杉穿着一件白色条纹衬衣,问道。
陈助理脸上的笑容都要僵硬了。
这已经是你换的第九件衬衣了,衬衣不就那个样式吗?最多就花纹颜色不同,有必要换这么多件。
但他是一个成熟的助理,必须表现得专业。
“乔先生,这件衬衣很衬您,剪裁合体,能够将您的胸肌显露无余。”陈助理说。
乔若杉得了四年的厌食症,身材消瘦,几乎没有胸肌腹肌,如果不是他吃了不少养身体的丹药,早就成皮包骨了。
但是这件衬衣却能显得他胸肌硬挺,他对着镜子照了照,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好,就这件。”
他换上一条裤子,摸了摸下巴,道:“裤子需不需要紧身一点呢,能够显露出我的本钱。”
陈助理:“……千万不要!”
乔若杉笑道:“我跟你开玩笑的,这一身就很好,让我看起来像阳光少年,她应该喜欢。”
陈助理觉得心累。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家主人有这样的沙雕属性?
遇到叶小姐就彻底放飞自我了?
叶思媚穿着一身运动装,已经在门口等得不耐烦了。
难道不应该男人等女人吗?
为什么她一个女人要等男人打扮好?
剧本拿反了吧?
就在她脸上的笑容已经绷不住,快要爆发的时候,乔若杉走了出来。
清晨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显得干净温暖,就像是凌晨那东边溢出山头的第一缕霞光。
这样的一个俊美多金的男人,能够让所有女人为之倾倒。
但是……
叶思媚看到了他,才真切地懂得,什么叫做: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他的确很好,但是没有洛之御好。
洛之御如同昆山片玉,而他不过是普通的羊脂玉;如果洛之御是七彩祥云,那他就只是白云一朵;如果洛之御是芝兰玉树,他就是路边野草。
总之,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啊。
乔若杉看她盯着自己,心中很高兴。
她是不是被他吸引了?
要是能够让她有一丝丝的心动,那么他用一个早上来精心装扮,也就有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