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看医生不好意思,凌晨会用正文将这些杂文替换掉
“杀了我两个兄弟,呵,看来我也不得不去投江国了。”作为一位用弓的老手,历经过黎槿围剿还幸存下来的马鞍山悍匪,高瘦男子只要愿意守当地的规矩,也不怕没有势力收留他。
只是这与刘朝暮无关了,他被剁碎了扔入锅中煮熟分食,沦为了他人的饯行饭。
越过哨兵,优先击杀先吃肉的人!
首领肯定是最先吃肉的!既然是有一定纪律的队伍,肯定有某种规矩……
刘朝暮屏住呼吸,慢慢半蹲起来,悄然无声地前进着。幸好不是秋季,地上的枯枝落叶很少,为潜入减少了一大障碍。
那个哨兵毕竟不是职业的军人,对视觉死角的把控不是很到位,刘朝暮借助这一点,有惊无险地绕到了哨兵的侧后方。
那么,要上了!
刘朝暮抽出投石索与腰间的一块投石,用最快的速度转了两圈,对着先吃肉的高瘦男子猛地掷去!
他也不看战果,转过身去,猛地扑向正在惊慌地四处张望的哨兵!
还未等那哨兵抽出短兵,铁锤便呼啸着划过一道半圆,狠狠地甩在哨兵的右额上!这可不是被抽一巴掌这么简单,小半个头都被砸得凹陷下去,太阳穴处的骨头瞬间化做碎屑,血液从变形、碎裂的头颅内喷涌而出。
只有一次沉重的碰撞,那哨兵连一声哀嚎都来不及发出,便命丧当场!
一击必杀,向来是刘朝暮的准则!
“虎虎虎!”刘朝暮狂吼着冲锋,那个高瘦男子被投石正中头部,当场毙命,隐藏在背上的弓掉落在地。
刘朝暮有种直觉,幸亏,幸亏自己没让他张弓……(可以看看其他两个选项)
但剩余的两名男子亦是久经战阵,即便首领被杀死,仍抽出长斧,眼神腥红,狂叫着挑衅!
他们一左一右,随着刘朝暮的来向变化迈动着步伐,始终保持着阵型不变。粉碎着刘朝暮侧绕,以将他们变为一前一后的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