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见阳仁停下车,走下卡车。
他是一个长途卡车司机,三年前出了车祸一直到几个月前才完全恢复。
伏见阳仁身上的皮肤仿佛是用碎皮拼接起来,看起来如同恶鬼一样。
他知道周围的那些邻居都将他称为“诡异”,不过他不在乎。
他三年前和一辆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他和他的卡车在车祸中都差点点完蛋。
对方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又是在拐角,根本反应不过来。
他当时完全昏迷,皮肤在大火中烧毁大半,心脏被一根钢条贯穿,还好钢条完全贯穿没有留下一点缝隙才不至于在那时当场死去。
他现在身上的皮肤和胸膛里跳动的心脏都来自那个和他撞车的家伙,一个被通缉的恶棍。
即便是这样,他也一直在医院躺了两年多才完全恢复健康。
他的老伙计,那一辆破旧卡车也是那个时候才从事故中心领了回来。
伏见阳仁看了看镜子上自己那吓人的外貌。
三年前他是人见人爱的帅小伙,但是现在,
他是人们口中的“诡异伏见”。
不过他不在乎,因为他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变成了诡异。
自从恢复健康以来,他就变得力大无穷,而且五感灵敏。
几百斤的重物他可以用一只手拿起,一拳下去可以击碎石块。
但是这还不是全部。
从几个月前开始,他就感觉到自己格外易怒,而且嗜血。
这段时间他明天都会买一笼鸡回来,然后咬掉它们的脖子吸允血液。
或许这是移植了那个恶棍的心脏的后遗症。
听说那个恶棍甚至喜欢食仁,是全国有名的变胎shā • rén狂。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这几年的治疗费用都是警视厅垫付的。
“不过……我还是真蠢,鸡血这种东西我居然喝了这么久……”
伏见阳仁身上冒出了丝丝缕缕黑气。
要不是今天的这场大雨激发了他最深的育望,他还在苦苦压抑他自己的本性。
“我……早就不是人了!”
我是诡异伏见,不是人!
伏见阳仁眼睛里发出嗜血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