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零三个月后,尖沙咀一间袅袅檀香、幽幽红光的大堂内。
身材矮胖、神情严肃的韩琛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和黑皮鞋,站在人群最前方。
身后,数十名表情肃穆的新进手下恭敬站立。
众人夹香与手掌中,高举于头顶,整齐划一地随着韩琛的动作一同弯腰磕首。
磕首完毕之后,每人轮流从神像前走过,把手中的礼香插入韩琛身前的香炉里面。
香炉后面,站着面若重枣、一双丹凤眼、一手扶长须、一手抓青龙偃月刀、威风凛凛的关二爷。
“自入洪门之后,尔父母即是我父母,尔兄弟姊妹即是我兄弟姊妹,尔妻是我嫂,尔子侄即是我子侄,如有不遵此例,不念此情,即为背誓,五雷诛灭。”
“倘有父母兄弟,百年归寿,无银埋葬,有磷飞到求兄相帮,……如有诈作不知者,五雷诛灭。”
……
“洪家内事,父不能传子,子不能传父,兄不得传弟,弟不得传兄,……私教私授,贪人钱财者,死在万刀之下。”
“凡我洪家兄弟,不得做线捉拿洪门兄弟,倘有旧仇宿恨,必要传齐众兄弟,……如有不遵此例者,五雷诛灭。”
“兄弟患难之时,无银走路,必要相帮,银钱水脚,不论多少,如有不念亲情者,五雷诛灭。”
……
“不得奸银兄弟妻女,及兄弟姊妹,犯者五雷诛灭。”
“兄弟寄妻托子,或有要事相托,如不做到者,五雷诛灭。”
“私劫兄弟财物,或暗帮外人,抢夺兄弟财物者,五雷诛灭。”
……
“自入洪门之后,遇有前仇旧恨,不得再行记念,前事已过,无容怀恨,如有私怀愤恨者,五雷诛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