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后来光头男他们听从洛羽的话把周逸铭和秦文揍了一顿以及吓唬他们的过程,洛羽当然不会傻到把这些也录下来,她只录了对自己有利,能证明秦文和周逸铭报复自己的视频。
警察接过手机,点开视频,里面传来了秦文的声音,正在振振有词十分得意的说着如果洛羽愿意跪下来给她磕头认错她就考虑让洛羽少受一点罪。
几个警察紧皱着眉头认真地看着视频,在观看的过程中还时不时的抬起头看一眼秦文,表情十分严肃,又带着那么一点不可思议,估计是在心里惊讶看上去温温柔柔的一个小姑娘竟然会说出这种话。
秦文被这几个警察看得有些心虚,忍不住后退了几步,小声无力的辩解着:“这是丁小美故意录下来的,我只是说着玩玩的,并没有真的要把她怎么样。”
没有人理会秦文的辩解,看完视频后,为首的应该是领导或者队长的警察对身后几个警察严肃的说道:拷上。“
于是两个警察走到秦文和周逸铭身边,拿出手铐将两个人拷上了,两个人都是那种欺软怕硬,专捡软柿子捏的人,一看到警察来了早就吓懵了,一点都没有挣扎。
秦文已经被吓得说不出来话了。
周逸铭也被吓得不轻,他长这么大从来都没有见过这阵仗,这么多的警察,他语无伦次的说道:“警察同志,这不管我的事,都是秦文,是她的主意,跟我没有关系。真的,我只是陪她过来的,这事儿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有没有关系我们调查过后就知道了,你现在需要跟我们走一趟。”警察并不理会周逸铭的辩解。
然后他们又走到刀疤男他们几个人面前,看到这几个面相凶恶的大块头男人老老实实的靠着墙站着,就像小学生在罚站似的,忍不住皱着眉头询问:“你们几个是怎么回事?”
光头男看见警察,身体忍不住抖了抖,一张看上去一副凶相的脸竟然十分乖巧的说道:“警察同志,我们几个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们不该因为一时贪念收了周逸铭和秦文的钱要去加害丁小美,我们一直在这儿等着您们过来就是想投案自首的。”
“是吗?”警察有点狐疑,总觉得哪里怪怪的,还没有见过这么乖的嫌疑人。
洛羽在一旁点点头,对警察说道:“确实是这样的警察同志,他们虽然收了钱有这个心思,但是及时悬崖勒马了,没有对我做什么,我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警察:“这个我们会调查清楚的,哦对了,你作为当事人和受害人也需要跟我们回去配合调查。”
“这个我知道,我保证配合。”洛羽爽快的答应。
就这样,房间里所有人跟着上了警车,去了警察局。
洛羽做了一份笔录警察就让她离开了,说后面还会跟她联系让她再过来几趟处理一下后续的事情。
之后的事情的发展就如洛羽所预料的那样。
警察回去审讯了刀疤男他们,而周逸铭和秦文则是重点审讯对象,因为他们两个是主谋。
有洛羽录下的视频作为证据,还有周逸铭银行卡上的资金变动,也就是打给到刀疤男他们的那一笔钱,当然这笔钱后来作为赃款被没收了。还有刀疤男他们几个人的供词,这些都完全足够证明周逸铭和秦文的故意谋害罪。
而且周逸铭和秦文一到警察局就害怕的什么都招了,不仅如此,他们两个还互相推卸责任,都说对方才是主谋,自己只是被忽悠的。
秦文说自己只是随便说说,这一切都是周逸铭办的,是周逸铭花的钱,找的那些人,也是周逸铭跟那些人联系该怎么实施。
周逸铭则说自己是在帮秦文办事,一切都是秦文的主意,还说秦文跟丁小美积怨已久,又拿出之前秦文造谣诽谤丁小美是小偷的事情,说秦文对丁小美一直怀恨在心,这次就是为了报复丁小美才这样做的。
不过他们两个人都异口同声的说自己的计谋并没有得逞,丁小美还反过来让光头男他们几个把他们两人打了一顿,还说他们两个差点被那啥了。
警察又去询问光头男他们有没有这回事,光头男他们四个人都很默契的死不承认,他们只承认自己收了周逸铭的钱,但是绝不承认自己听了丁小美的话打了周逸铭和秦文。
警察在光头男他们这边得到了否定的答案,而周逸铭和秦文有一口咬定他们两人就是被打了,于是警察一拍桌子,那行吧,既然你们说被打了,那就拿出证据来,有伤口吗?或者淤青?
周逸铭和秦文就都沉默了,他们当时听的很仔细,丁小美让那几个人揍他们的时候,还特意交代了一句:“别留下痕迹。”
所以他们去哪里找证据啊,身上到现在还疼着呢,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确实被打过。
于是周逸铭和秦文两人只能咽下这个委屈,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后来警察又给洛羽打电话让她去了几次,签了一些文书。
再之后,秦文和周逸铭的判决就下来了,分别被判了两年,光头男他们被判了七个月。
秦文和周逸铭这位这件事也自然被学校开除了学籍,学校是绝不可能容忍自己的学生中出现这种违法坐牢的人。
期间周逸铭和秦文的家长找到洛羽,想要让洛羽不要起诉,私下和解,说是愿意给洛羽赔偿,让洛羽开个价,都被洛羽拒绝了。
见到周逸铭的父母时,洛羽的心里无法抑制的涌起一股浓烈的愤怒,洛羽知道这是丁小美的情绪,她上辈子被周逸铭父母说得那样不堪,心里自然是愤怒的。
周逸铭和秦文的父母找了洛羽很多次,各种求情和劝说,每次都带着一线希望而来,然后失望而归。他们虽然很气愤洛羽强硬的态度,但是对此也无可奈何,只能背地里不断的咒骂洛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