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的身体素质还不错,能够成为纨绔的,若是没个好身体,好多项目都是没法玩儿的。
长夜奔走,文彬趁着夜色翻墙进了县城,县城的城墙实在不高,年代也很久了,很多地方都不平整,有的地方稍微踢重一点儿就会掉灰,在同一个地方,多踢两下,就有了踏脚。
如此徒手翻墙也不算太难,两米多高的墙头,翻过去之后直接跳下去,有点儿技巧也不会受伤。
完成了这一系列动作之后,文彬感受着剧烈的心跳,想着他还真是很少进行这种体力运动,难得来一次,感觉还不错。
站起身来,大概判断了一下县衙可能在的方向,就朝着那条街走过去,就算是不能寻到买卖剧本的地方,县衙之内,一定也有空白的剧本留着,到时候拿一本就是了。
天边已经隐隐有几分曦光,不敢再耽误时间,文彬飞快地跑起来,还没找到县衙,就先找到了一个书画铺子,锁着门,再次翻墙,顺利从里面找到一个低等级的剧本。
拿在手中,他正要以指当笔在剧本上写字,编纂自己今天的命运,就听到身后传来一点儿响动,随着响动而来的是淡淡的幽香。
穿戴整齐的姑娘于门外皎然一笑:“我看到你了,公子还请出来吧。”
文彬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裳,这是翻越某家院墙之后顺便拿的,其他地方还没怎么收拾,但黎明之前,朦胧之光,大概也不能看个清楚是个外乡人。
这倒不是说外乡人的身份会怎样怎样,这个世界对外乡人并没有太多的歧视,但因外貌引来太多人注意的话,还真不知道别人编写剧本的时候会不会多着墨说一句,若是很多人都如此写,□□乏术的外乡人倒是不会裂成八瓣,而是在这种种矛盾剧情之中成为关键点,很容易惹来一些不好的后果。
“姑娘有礼了,小生游学而来,见得这里是书铺,多有欣喜,这才不问自进,实在是失礼,还望姑娘念我一时忘情,勿怪,勿怪。”
慢条斯理的话语捏着一种悠然的音阶感,明明是说着这样不通的道理,却让人听起来颇为悦心,生不起半点儿责怪的心思,本来也是生不起来气的。
通常大多数人都爱在清晨编纂自己今天的剧本,像是一日之计在于晨一样,明明醒了却不马上起床,想着今天要做什么,有什么事儿还没安排之类的,这位姑娘却不同。
她是书铺主人的独生女,自来就爱看些话本之类的,早早心中就有了绮思,不肯嫁个小吏或某个家境殷实的地主之子,一心只想攀高枝,然而县城之中最高的高枝就是身材略胖的县令,对方家有妻妾不说,还没有成年的儿子,又不是什么貌比潘安才比子建的人才,她哪里看得上,就总是想着要遇到个怎样怎样的人,每日夜间睡前都会把明天的剧本编纂完成。
多数时候都是失败的,却唯独昨夜临睡前,竟然成了,看到剧本上字迹未消,她哪里还睡得着,把那些墨字反复看了又看,研究了大半夜,终于等到天光发白,这才按照自己所想,来逮个送上门的金龟婿。
文彬不知道这些,但这完全不妨碍他边说话边快速在剧本上写写画画,因为是主要靠着意念而成文,不拘他写字是否潦草,笔画是否正确,哪怕是一条直线划过,只要心中所想到位,纸上都会出现现成的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