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数落出不少可爱的动物,鸡鸭鱼狗鸟兔,她基本都吃过,程宝玉还是很疑惑的。
她家条件那么好吗?抓住脑海中划过的一丝可能,便问道,“这些东西都是你自己去山上打的吗?”
挽风懵懂的点点头,“是啊,鱼是下河抓的,当时好多人都在河边看我抓鱼呢。
不过他们都不敢下水,我们那边有一个很大的瀑布,村子离瀑布不远,所以河很深。”
说着,她皱了皱鼻子,神情有一丝落寞,程宝玉是第一次见她这个表情。
“后来,他们围在河边,说不给鱼便不让我上岸,那我抓到的鱼,肯定也不想给别人啊。
我自己都吃不饱呢,但是在水里面,我没有借力的地方,力气使不出来,他们每个人都拿着棍子。
抵着我,不让我上岸,有的还用棍子打我,爹娘都在劝我把鱼交出去,我只好把背上的背篓交了出去。”
挽风瘪了瘪嘴,没有为自己被打感到委屈,反而想起那一背篓的鱼,心里就痛。
她自己都没尝一口呢,“好可惜啊,我的鱼,要是知道他们是这样的人,我就晚上再去抓鱼。”
程宝玉摸了摸她的脑袋,明明最可恶的是那些不劳而获的人。
她却只顾着委屈自己没吃上鱼,没有怪别人半分,不知该说她心大呢,还是单纯呢?
“那些人是村民吗?”程宝玉问道。
“嗯,因为他们抢我的鱼,我就不去抓鱼了,去山上打猎,外围猎物太少啦,还有很多村民。
我就去了深林,第一次遇到了狼群,但是我力气大,一点也不怕它们。”
说到这里,挽风还挥舞着自己小拳头,脸上全是兴奋,讲述着自己如何把那些狼打跑。
以及自己身上受了多少伤,她明明是一个没学过任何武艺的小丫头,空有一把子力气。
能把狼群打跑,属实是毅力顽强,凭着那股子气劲,愣是把头狼吓到,领着剩下的几头狼跑掉了。
那时的她才多大啊?十二岁罢了,打死了将近十头狼,好在狼群不是很大。
程宝玉光听着就觉得心惊胆战,不知该不该说她傻,后来,她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
把狼尸打包带回村中,村民们把她视为英雄,围着她欢呼,聚在一起,吃了一顿喷香的狼肉。
而她,这个打了十头狼的英雄,只吃到了两块狼肉,据挽风自己说,那狼肉只有巴掌大。
说到此处,程宝玉还见她很是怀念的舔了舔嘴角,一点也没为自己的遭遇感到生气与不公。
而吃过狼肉以后,众人开始嫌弃挽风,说,“狼是报复性很强的,不能留着三丫。”
挽风在家行三,并未取名字,大家都叫她三丫。
“对,把她赶出去,杀狼都不知道把头狼杀掉。”
“没错,要不就让她进山里杀头狼,她这么厉害,天生神力,只要把头狼杀了,咱们村就不用害怕了。”
有了一人带头,总会有很多人符合,这不,大部分尝过狼肉的滋味,纷纷舔着嘴角符合。
“不错,三丫,你要是不想出村,就去把头狼杀了。”
甚至有人知道三丫好吃,怂恿道,“三丫,狼肉可好吃了,你今天去把狼打了,咱们吃肉的时候多给你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