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01的半胁迫,何绥和李晏寅完全不能阻拦陈冬青。
陈冬青很顺利的就出了关口。
外头已经有人在等着她。
“冬青。”
花无牙同样是只身前来。
他这回拿了一把折扇,半掩着面,笑意盈盈。
俨然,他对陈冬青能来找他而觉得高兴十分。
“东西呢?”陈冬青对他道。
“这里。”
花无牙袖子一挥,倒出十几桶鲜血。浓厚的血腥味,几乎呛入口鼻。
花无牙却十分陶醉。
本来血对他就是一种吸引,哪怕再腥,对他来说也是甜的。
陈冬青对这种气味,也几乎无感了。
她看着花无牙从怀里拿出一只水晶杯,在桶里一捞,一兜,舀出一杯血来。
搁在嘴边,花无牙啜了一口:“妙哉,新鲜浓厚,滋味清甜。要不要尝一口?”
“不必。”
陈冬青拒绝得很果断。
花无牙便笑:“这点,你倒是和从前一模一样。”
不碰人血。
“只不过不同某些恶趣味的人同流合污而已。”陈冬青淡淡道。
花无牙道:“怎么能说是恶趣味?你看看榜前十,不饮人血的,只有你一人。”
陈冬青知道,花无牙说的饮血,未必就是喝人血。他另有所指。
陈冬青只当做听不明白。
她笑了笑,道:“你还是推开些,莫要伤着你。”
花无牙也笑:“不如,我们来比试一番,也省得你一人无趣。”
“哦?”陈冬青道,“不知道你想要什么彩头?”
“一个回答。”花无牙看着陈冬青,“你对过去,究竟记得多少。”
陈冬青莞尔:“那也得等你赢过我再说。”
她飞起一脚,面前血桶被踹翻,打了一地的血。
其实陈冬青从前很讨厌这种颜色,讨厌这种蔓延。可是经过这么多时间,她已经不反感横流的血液,甚至还有心情欣赏它。
大概这也就是为什么榜十的人,都会那么变态了。
野兽对血的味道,往往比人更敏感。
据说狼群能在两公里外,都能嗅见血的气息。
而若隐若现的狼嚎,似乎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