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0年中旬,法兰西王国首都巴黎。
伴随着人权宣言在整个法兰西掀起来的热潮,民主一词开始在巴黎这座被封建制度奴役了上千年的城市里传扬,就连制宪会议中,也混入了少数与掌权者格格不入的‘理想主义者’。
自从人权宣言的胜利后,巴黎中部分议员就打算通过讨好‘民众’来提升自己的名望。
于是,在制宪会议中开始不断出现各种匪夷所思的提议。
比如说,一个非常具有争议,甚至触犯了大多数权贵资产阶级利益的议案,此时被一名满腔热情的议员喊出来。
“古往今来,伟大的法兰西王国中总是有贪婪堕落的官僚和贵族,侵吞民众和国家的财产。
此刻,我不光要将贪污罪定义为最恶劣的罪名,同时要为那些不知所踪的‘赃款’界定一个公开公正的渠道。
以往,每一次查抄的贪官家财,都会以充入国库的名义而消失不见,这一点即便是伟大的国王也很难查探清楚。
而且很多贪污犯的财富来自于受害者,不知多少人因为一名或几名官僚的贪污而导致家破人亡,这些人虽然没有直接提供赃款,但他们是贪污罪名之下的受害人,理应获得应有的赔偿!
我坚决提议,今后所有贪污犯那里获得的赃款,都不能盲目充公,要切身实地的赔偿给受害人。”
此提议一出,制宪会议的大佬们陷入到诡异的沉默当中。
对方说的贪污问题不是第一次被拿到制宪议会上面探讨,但这还是头一次有人敢公开要把今后所有贪污的赃款都拿出来,补偿给所谓的受害人!
这不就是克扣大家的‘外捞’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