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街吃过中饭,沈云和又帮着夏栀父母整理了一下院子,一直忙到下午才离开。
原主的家,离平街只有两个多街头的距离,沈云和背着一个空空如也的布包,凭着记忆,终于找到了一栋筒子楼。
按照书中的情节,沈庆林应该还是一个工人,后妈余招弟应该生了嫩娃娃,至于他的男主弟弟,此时也已经改了姓氏,如果没有记错,叫做沈明轩。
走到二楼,沈云和穿过地面堆满了杂物的走廊,迎着头顶各种颜色的衣服,终于在207号房门前停住了脚步。
他说起自己的表情,换上原主那种木讷的神色,伸手敲门。
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应该就是余招弟,“谁呀?”
沈云和没有回答,继续动手。
“敲什么敲,马上就来。”只听到里面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声,门却在他话音刚落的时候,打开了。
来人正是沈明轩。
跟原主记忆中的样子有所不同,对方既不是刚来这个家庭时的那种谨慎小心,也不是多年以后那种属于男主才有的淡定从容,此时的他看起来有一些蓄势待发的沉郁。
“请问,你找哪位?”不愧是男主,沈明轩的声音音色靠后,说起话来铿锵有力,还略带磁性。
“哎呀呀…”沈仁和满脸都挂着属于兄长的疼爱,洋装伤心的样子:“好弟弟,我这刚走不到一年,你就把我忘了?”
其实也不怪沈明轩眼拙,原著,从城里下乡时,是一个瘦弱白净的少年,带着书香气息和对社会的无限热忱投入农村,而此时,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劳作下,当初白净的皮肤,此时已经深了不知道有多少度。
就更不要说,他换上了农村用来劳作的粗布衣服,以及丝毫没有注意打理的发型,将近一年不见,认不出来,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