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这是在做什么!”
“主人,让厌双去吧!”
“我没有要你为我做这些!”
“主人,厌双是主人的血奴,此生只为主人而活,就算前方是绝人之路,那也请允许厌双走在主人前头……这样,若是真有轮回路,厌双也可为主人将其踏得平坦一些。”
“你……不必如此,血契并非不可解,你走吧,我放你自由……”
“厌双不要自由。”浑身浴血的魔狼低声说罢,拖着遍体鳞伤站起身来,一身皮**破损不堪,赤红的双眼却仍坚毅如初。
它此一生不要自由,只因于它而言,来自落昙的束缚便是它所拥有的一切。
它很清楚,它不能失去这一切。
它愿为此付出所有,哪怕注定粉身碎骨。
……
看不懂,还是看不懂。
分明书里每一个字她都认识,可连在一起就是让她摸不着头脑。
若那魔奴为血契所累,不得不拼上性命护“她”倒也没什么,可“她”都说可以解除血契放她走了,她为什么还不走?
真有人会傻到为了旁人舍弃自己的性命?
合上书页,妖神闭目沉吟片刻,指尖于桌面轻轻点了几下。
桌上烛台燃得忽明忽灭,火光忽而凝做焰蝶,于桌边扑扇了几下翅膀。
妖神微微抬眸,神色慵懒:“让人将那个魔奴带过来。”
是夜,一缕火光自窗棂向外飞去,撞入朦胧月色。
***
“你呀,也算是命好,被妖神留了下来。”花族侍女将宽大的披风披上了魔奴瘦小的双肩,有意遮住了魔奴腕间拇指粗细的锁链,眼底多少携着几分羡慕,“无论你从前是什么身份,过着怎样的日子,往后只要一心一意跟着妖神,就不会再受苦难了。”
魔奴若有所思地抬起头来,眨巴了一下双眼,神色中满是掩不住的紧张。藏在宽大披风下的指腹跟拨弄佛珠似的,不自觉依次抠着那一节又一节的锁链,脚下的每一个步子也都拖带着阵阵锁链碰撞的声响。
那是缚灵锁,一旦戴上便会嵌入血肉、紧锁灵脉,若要取下代价可不小,是魔界各族用来束缚魔奴的玩意儿。这玩意儿,手上脚上加起来为一套,每套锁都只有一把对应的灵匙,灵匙虽无法将其取下,但能解开或是加重灵力束缚,以此来避免魔奴伤害主人。
眼前这个被锁住的魔奴,是修衣族送给妖神的寿辰礼。
因为要送往妖神寝殿,所以锁住了她大半修为,瘦瘦的魔奴此刻连幻形都不完整,脑袋上耳朵尖尖的,身后还耷拉着一条收不回去的尾巴,只能藏在披风底下。好在妖界随处可见那种保持着一半妖身的妖精,她这副模样便也一点都不特别了。
往日里,无论出于讨好还是监视,想要给妖神送这种“礼”的人还真不少,可妖神向来不屑一顾,唯独此次留下了这个,此举不禁让许多人对其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究竟什么样的魔奴,能得到妖神的赏识?
就为了这个疑问,短短两日,修衣族暂居之所的门槛都被人踩烂了。
可门槛踩烂的结果,无非是许多人携着满头问号而来,带着满头问号而返。
这魔奴是个女子,个子瘦瘦小小的,模样也就算得上清秀,虽说根骨确实不错,在魔奴中已算得上乘货色,可较之以往妖神拒收的那些极品,确实没什么特别之处。
不管怎样,一个魔奴能被妖神留在身边,绝对算是撞上大运了。
然而这魔奴似乎并不为此感到高兴,毕竟她太知道自己接下来将要面对什么了。
穿书小说,谁都看过吧?
有些话说出来都没人会信,她其实并不是什么魔奴,而是一个小说作者,最近刚完结了一本古早风的狗血虐恋。
说来惭愧,她的上一篇文剧情人设崩得爹妈不认,文下被读者打负排雷骂了好几个月。痛定思痛后,她决定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站起来,于是开了一本差不多类型的新坑。
最近刚完结,成绩还不错,自认进步挺大。不过这完结标刚打上,她就看到文下有读者纠结起了“女二为什么会喜欢男主”的问题,而且一言不合就吵了起来。
我看不懂,但深感震撼[小萌物]第233章0分
看到完结我也没想通,落昙为什么会喜欢陈霭啊?落昙是妖神啊,那么强大那么高傲,陈霭对落昙都没有一丁点好,凭什么值得落昙这么付出自己的全部?
作者写得挺好的,我没有不满意男女主的意思,对男女主的结局也没有任何意见,只是单纯心疼落昙,为她感到不值!落昙人设真的很好,可是感情线也是真的莫名其妙,她对男主的好感就像是硬塞进文里的,突兀得吓人,我get不到,一点也get不到。(别骂我,骂就是你对。)
1楼:。。。
说到我心上了,落昙是我全文的意难平,她退场了我就弃坑了,一直续订到现在,跳过来看完结局更生气了。一想到男女主的幸福是落昙牺牲了那么多换来的,我就觉得他们不配he。
2楼:椿
他们不配,你配啊?
3楼:。。。
男女主还说不得了?
4楼:我看不懂,但深感震撼
没想吵,也没否认主角的感情,就是觉得作者根本没写清楚这段感情的由来,付出和牺牲都来得太突兀了,本来以为番外会写原因,可完全没有,我现在真的很难接受。
5楼:椿
你不能接受就不接受呗,那么多文,你偏要看自己接受不了的,为啥不叉掉啊?
6楼:五六
ls火气这么重,戳到痛点了?就主角有人疼,配角不配被人爱是吗?
……
身为本文作者,面对这样有理有据的质疑,自是选择拿起键盘与之好好狡辩一番。
于是乎,她开始长篇大论,先是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再是什么“情之一字本就最难琢磨”,而后又是什么“喜欢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理由,一个眼神,一次心动,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写到此处,她又在最后的最后补了一句:“凡事还是多换位思考吧。”
然而下一秒,就是她按下回复选项的那一秒,窗外忽然亮起一道闪电,她甚至都来不及反应,便已两眼一摸黑。
那一瞬间的感觉,真是十分奇妙,她分明在电脑前坐着,却感觉自己跪在地上,还有什么东西套在了自己身上。
像……麻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