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喜城内,大教场的点将台上。
李中易独自坐于虎皮大椅之上,冷冷的俯视着点将台下的嫡系将领们,他们之中级别最低的也是个副队正。
点将台前边一点,十恶不赦的罪人罗士章,背朝点将台,正耷拉着脑袋跪在地上。
李延清接了李中易的眼色,随即挺身而出,大声宣读说:“经查,第五军左厢丙营都头罗士章,犯禁酒令,当罚五十军棍。”
台上的军官们,暗暗松了口气,只罚五十军棍,显然是乡帅(灵帅)他老人家念着旧情,有心饶过罗士章。
有些熟悉军法司办案风格的将领,却蹙紧了眉头,十分担忧的望着被军法官挟持到长条凳上的罗士章,恐怕是凶多吉少啊?
五十军棍,听起来仿佛是格外的开了恩,可是,见识过军法官打军棍场面的将领们,却都明白,很少有人可以撑过五十军棍以上。
基本上,按照军法官的标准打法,吃过军棍惩罚的军官们都知道一个事实:五军棍下去,走路必一瘸一拐。
至于,三十军棍已是皮开肉绽,四十军棍便已血肉模糊,打到五十军棍很可能是奄奄一息,命不久矣!
李中易亲手定下军法,虽然十分严格,却少有shā • rén的条令,绝大部分都是打军棍的细则。
站军姿不正确,打五军棍,打完了继续站军姿,直到符合条令标准为止。
军中禁私斗,胆敢违反者,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打二十军棍,罚俸三等,降五级调用。
如果,因为私斗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其施暴者必被斩首示众!
四名如狼似虎的军法官,将罗士章牢牢的绑在长条凳上,撸了他的裤子,挥舞着军棍,就开始打板子。
军棍狠狠击打在肉股上,发出劈里啪啦的“噪音”,让在场的所有军官都不由自主的屏住呼吸,心跳配合着击打的节奏,一起上下起伏。
负责记数的军法官,冷着一张苦瓜脸,面无表情的呆板报数,“一、二、三……五……十……二十……”
不大的工夫,刺目的鲜血沿着长条凳的边沿,一滴一滴的淌下来,落到地上,并迅速洇成一条血蛇,蜿蜒曲折的流向地势较低的军官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