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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章 光之哀(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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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井泉有些阴郁的语调,也许是因为这灯光实在太过昏暗,也许是因为沈梦洁和程萧的局促还有帕塔尼的紧张,金字塔顶端房间的气氛变的沉重起来。

只有成默淡定如常,他看着坐在阴影中的井泉,面相十分凶悍,眼睛不大不小,蒜头鼻,特别夸张的是有着法国斗牛犬一般宽阔的下颚,成默心中想到的并不是“丑”,而是下意识的觉得,这个男人有着如此发达的咀嚼肌,咬合力一定十分惊人。

成默也举起了杯子,说道:“井先生说的很有道理,但是能不能做一辈子的朋友,并不是一个人决定的。”实际上成默心里却在想:“没文化的人就喜欢说些似是而非狗屁不通的道理,看样子这个井泉有钱之后很介意自己没怎么读过书这件事。”

井泉“哈哈”一笑说道:“只要林先生有心,有这个意愿,我相信我们肯定能。”说完井泉就将杯子里的酒液一饮而尽。

成默也将杯子里的酒喝干,将杯子放会茶几上,然后才回道:“没有诚意就不会来蓬莱山了。”

井泉点头,“既然如此,我就明人不说暗话,我对林先生还是心存怀疑的,不知道林先生该如何打消我的怀疑?”

“井先生,希望我如何打消您心中的怀疑呢?”成默反问。

“林先生那天跟我弟弟说了很多您做人的道理,我井泉是个大老粗,不懂什么斯多哥学派,也不明白什么局部的恶和整体的恶有啥关系,我只知道俗话说的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老祖宗也教导我们: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与龙同飞的必是凤凰;与虎狼同行,肯定是狮豹这样的猛兽!和绵羊混在一起的,那就是食物了!”

顿了一下井泉看着成默说道:“林先生,您觉得是不是这个道理?”

“确实,只有志同道合者才能凝聚在一起。”

“既然我们在这一点上取得了共识,那就在走一个.....”井泉说道,同时给自己的杯子里添满了酒,井醒也马上跟成默把酒倒满。

两人又干了一杯,井泉道:“说句实话,我们这种出身的人,想要做龙凤不太可能,命运如此,也就只能磨利自己的爪牙做做猛兽,做猛兽虽然危险,但总比做绵羊生下来就是被宰割的好。不知道林先生是怎么想的?”

成默心道:“这番话还是有些意思的,草莽英雄的道理说的总是不那么书面,也不那么深刻,但却直指人类的动物本质,直指现代社会道德表皮下,弱肉强食的原始本质。”

成默回答道:“当然!做猛兽总比做羔羊好。”

井泉笑了一下,再次添满了杯子里的酒,说道:“你看,我们在这一点,又一次取得了共识,值得再喝一杯。”

成默举起已经被井醒倒满酒的杯子,和井泉遥碰了一下,将混合着无花果、干玫瑰、金银花、百香果以及雪茄和皮革味的百年陈酿倒进嘴里,这天鹅绒的丝滑味道和复杂的香气,让人想起时间了味道。

成默看着井醒再次帮他把酒倒满,在微微灯光下琥珀色的酒液在轻轻流淌,成默想起路易十三号称生命之水,酿造时间最短的酒液都需要四十年,长的需要一百多年,而一瓶路易十三干邑里大约混合了七百多种生命之水的味道。不仅是酿造,用来装生命之水的木桶也是150岁以上的利木赞橡木做的,而且木材只能在冬天砍伐,还不能锯,怕破坏橡木里的天然纤维影响它的疏松度。

也难怪里面能够沉淀出世间的味道,但是路易十三是只属于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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