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州不说,就说泰安州,近些年来的民俗是真的有了很大的转变。
作为苏咏霖最早占据且作为大本营经营的根据地,这里最早建设农会,解放农民,并且最早办设集中的工场,最早投入资金进行产业升级。
这些年下来,泰安州的农民家庭里,但凡有女儿的,没有谁家还会急着赶着把女儿嫁出去,都希望等她们长大一点就把她们送到工场里谋一份工作。
一般女孩子长到十一二岁就会被送到工场里从事一些轻体力技术活,比如缝补织造衣物等等,她们的父亲认为这非常好,不仅是工作,也是在锻炼未来嫁人之后需要用到的女红技能。
而且还有钱赚。
一边赚着工场的工钱,吃着工场提供的一顿免费伙食,拿着工场的年节福利,给家庭减轻负担,增加家庭收入,去做工还能享受免费的医疗,这不香吗?
说难听点,说俗一点——原先赔钱的事情变成了如今赚钱的事情,还有谁会不乐意呢?
于是泰安州女子的结婚年龄缓缓向后推,十一二岁嫁人的事情很少听说过了。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嫁妆自己挣,自己的郎君自己寻】这样的观念也在泰安州工场的女子群体当中流传开来。
当地大约从洪武元年到洪武二年间就开始盛行女子自己挣自己的嫁妆这样的风俗。
工场女子们之间开始讲究和家里商量,把自己的工钱存起来,当成结婚时的嫁妆和花费用,届时不要家里出钱,自己就把自己的积蓄拿过去当嫁妆。
家里人大多数也没什么意见,认同这样的看法,反正这个钱也是避免不了的,不要家里出,家里也乐得减轻负担。
而且也因为这样的风俗的出现,泰安州工场女子在婚姻嫁娶方面逐渐开始有了自己的dú • lì意识。
她们往往不会随意接受长辈对于她们的婚姻的直截了当的要求,不会再和过去一样接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风俗,而是要求在选取丈夫的时候多多过问她们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