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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1 / 1)

沈家大房反应最大的,就是一直吵吵嚷嚷的沈家钥了。他之前有多讨厌沈家二房的人,如今就有多么不舍得他们离开。因为沈家二房搬走了的话,他就没办法见到又乖有可爱的小肉包了。

大概是这段时间两人相处多了,临近离别的时候小肉包也哭了起来。小孩子可不懂什么是离别之苦,只是看着沈家钥哭了也跟着哭。好在小肉包还不到两岁呢,他哭过被抱到马车上之后,很快就忘了自己为什么哭了。

因为以后他们还会回到西岭村的,所以老家的东西就没有全部都带走,只带走了一些比较重要的东西。然后老宅与田地的事情,沈沉玉全部交给了沈家孰一家子打理,之后一家子就坐着马车离开了西岭村。

虽然说他们家的东西不多,只带了衣服和沈沉玉的书籍,但是因为家里的人口不少,最后还是又租了一辆牛车。

沈氏族里派了两个人,一个是沈家孰一个是年轻小伙子,两个人一直把他们送到凉州府新家。

其实在沈沉玉考中秀才的时候,很多人就猜到沈沉玉会离开西岭村。然而却没想到沈沉玉说走就走,完全没有给大伙一个反应过来的机会。等到西岭村都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就发现沈沉玉一家已经早就搬走了。

这一天是个雨天,西岭村的人不能下地干农活,便坐在家门口三三两两的唠嗑。有人指着沈沉玉家的房子,忍不住一边摇头一边感叹道:“当初看他们家起新房的时候,我还忍不住羡慕人家的日子过得好。然而让我没想到的是,人家一家子转眼就搬到府城过去了。哎哟,人和人真的不能比啊,人家一看就不是那什么池子里的鱼哟。”

一个年轻的妇人闻言,忍不住点了点头也道:“可不是吗?人和人不能比的,当初我们家二伯就说过,沈家玉哥一看就跟咱们这些泥腿子不同,他那一身的气度就是一个当官的命。”

“也不知人家这一走,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回来。早知道沈家玉哥这样有出息,至少跟沈家攀个亲戚也好啊。”

听到这话的众人沉默了一下,随即目光就看向不远处撑着伞走的沈家钥。

对啊,若是他们能跟沈家攀上亲戚,那以后他们家也不是跟着吃香喝辣?之前他们怎么没想到这一点,想通的一群人眼睛顿时就亮了。

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沈家大房的门栏差点被人踏平了。因为脾气骄纵不好说亲的沈家钥,一夕之间成了西岭村炙手可热的哥儿,好多人家挤破头来都想要与沈家大房当亲家。

……

沈沉玉新家的位置比较好,就在主街旁边的一个巷子里,距离主街只有不到一百米远。然后跨过一条街就是府衙,所以这一带的治安是凉州府最好的。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这里的院子的价格才会这样高。不过价钱高了就高了吧,毕竟跟金银比起来,还是自家老小的安全更加重要。

把一家人安置妥当之后,沈沉玉就和陈有吏去了府学。这一去就是一个多月时间,期间沈沉玉一直没有回来过。

因为初次接触府学的教学方式,沈沉玉与陈有吏都还有一点不适应。为了跟上大部队学习的步伐,这一个月以来两个人都过的十分辛苦,几乎日日夜夜沉迷于学习不可自拔。

等到他们好不容易休沐回家,两个人的精神状况都不怎么好,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蒙头大睡。

之前穆林庭服用了洗髓丹与灵泉水,以至于他身上的旧伤与伤疤都没了。为了不显得他的变化太过突兀,这段时间穆林庭一直闷在自己院子里。

穆林庭对沈刘氏说,沈沉玉为他找了一个老大夫,然后开了不少祛除伤疤的药膏。因为药膏的味道太冲,加上他涂抹药膏的样子太过吓人,所以这段时间他任何人都不愿意见。

关于这一点沈沉玉也跟她说过,所以对此沈刘氏不疑有他,一直约束着家里的下人不去打扰他。

表面上穆林庭在自己院子休养,其实每天他都在练习炼体术。穆林庭本身有武学天赋,加上一个月的不懈努力,穆林庭的炼体术已经练到三重境了。

同样在修炼炼体术的沈沉玉,由于大部分时间都在跟书本斗智斗勇,他现在还处于最基础的最基础。

沈沉玉一个月休沐三天,在沈沉玉回来的第二天,穆林庭终于跨出了他们的院子,可以以他真实面目示人了。

突然看到穆林庭的真实面貌,说实话沈刘氏真的被吓了一跳。不仅仅是因为穆林庭生得很好看,主要的原因穆林庭太像个男人了。

穆林庭代表哥儿的红痣,在他参军的时候就被抹掉了。如今经过灵泉水的洗礼,他额间的红痣红得耀眼。要不是他的红痣这样的刺目,沈刘氏第一眼都要以为他是俊俏郎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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