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等李达需要什么东西,又实在找不到的时候,他就会认真地整理一下了。
反正放在桌子里的,一般都是不常用的,能常用的,也在最上面一层,沉底的,那就是打入冷宫了。
盖上桌子之后,李达也开始想正事了。
昨天绿茶就发消息过来了,让李达提供一下艺术照片,就是要那种拍出来特别好看的。
原本,杂志社方面是希望李达可以去一趟他们那边,然后顺便签一个时间长一点的卖身契,当然,路途产生的费用是由杂志社报销的。
不过,李达拒绝了签这种约。
李达虽然不是学法律的,但也算是有比较强的警觉,也是因为看过的坑爹故事太多了,所以,对合同条文这方面,李达是很慎重的。
杂志社要求签下李达的笔名,也就是达叔这个笔名,只能在他们杂志社发书,时间期限是五年。
作为签这种约的作者,自然能获得一些推荐资源的优待,但是,李达觉得不太行。
自己现在是刚刚起步的阶段,去和杂志社签这种买断未来的约那真是失了智了。
就像是一个很有潜力的主播,但当前的人气还不怎么样,眼看着就要崛起,去签一个符合当前身价的约,那真是上当了……
于是昨晚绿茶透露出的消息,就是主编有些不高兴了,新书的签约可能会有些麻烦。
李达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想套路自己,反正,李达没有表态,而绿茶就说,可以不用自己过去那边了,只要他拍好照片,打包发送过去就好了,这样既免了李达的舟车劳顿,也省了一笔车费。
这点,李达是没有意见的。
他也的确不太想为了拍个照片就千里迢迢跑过去,但这其实是一个不好的讯号。
李达感觉自己的计划可能不会那么顺利了。
他想要让自己作为一个知名作家,这样获得洛冬青的爸爸的认可的难度可能会降低,要转学的话,一个有名气的作者,和一个普通的学霸,肯定是前者更能打动郡沙的老师。
李达是想要借杂志社的势,但又不想签卖身契,而杂志社,自然是为了利益行动,面对不听话的作者,李达可以想象对方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