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不行?”
音量压得极低。
在这盛着月光的夜色之中,隐忍着极大的情绪波动。
链条纠缠在了一起。
第七十三章
余逸飞不觉松开紧握链条的手,身子往后倒去。
黎初凑得太近了,膝盖又抵住他两条腿,只要一动就会碰上某不可说的部位。
所以,他只能僵硬着身子,尽力拉开距离。
大脑开始混乱。
为什么黎初要对他说这种话?又为什么今天只特地叫了他一个人?
就是为了跟他做这种“利益交换”?
没有听见回应。
但从身前人的表现来看,黎初已大致猜出几分意思。
他眼帘垂下,眸色变得愈沉。
可他依然没有放开人,反而另一只手压住余逸飞肩膀。秋千吱呀一声,开始轻微摇晃。
他几乎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了眼前人身上。
“我说过了,你不必喜欢我。”
他低声道。
“你不是想成为偶像?只要跟我在一起,我保证能让你成为独一无二的巨星。”
余逸飞被迫抬起下巴,望进对方那双金色的眼眸。
“这样对你是最有利的。”
“你明白吗。”
“大狗狗。”
.
黎初小时候,家里曾养过一只大狗。
因为父母工作太忙,没工夫陪他,便买来一只白毛犬逗乐。
刚开始的时候他并不太喜欢。
觉得小狗掉毛,又太闹腾,还会在家里到处捣乱。
但自从帮他吠走那群嘲笑他长相Omega的同学后,他对它有了改观。
这只狗除了跑得快吃得多外,还是有其他优点的。
小狗长很快,逐渐变成了大狗。身形变大的同时,性格也愈加乖顺。
让坐下坐下,让伸手伸手。每天傻呵呵直乐,看见主人后直摇尾巴、绕着腿转。
当发现他心情不好,就会过来默默蹲坐在他身边,用舌头舔他手背。
黎初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而随着他长大,同学们之间的嘲笑转变为阿谀奉承时,大狗也终于变成老狗。
然后死了。
寿终归寝。从他五岁到十五岁,陪伴了他整整十年。
亲手掩埋大狗的尸体。那份心情,黎初已不想再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