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东西是传家宝啊?”顾中吃惊得腰都不酸了,“光上回我来那天就用两回了,今天还在用?”
“我字难看,”齐越说,风从窗外吹进来,手上的纸破了口的地方随风飘舞着,“这是猫猫写的,也够难看的,不过凑合能用。”
顾中盯着纸,最后一低头:“你还要招人?”
“招啊,你俩不够用的。”齐越说。
“拿纸笔来,”顾中把抹布扔到桌上,“我帮你写。”
顾中成绩差,麻烦也不少惹,不过虽然品学堪忧,他的字却写得相当能拿得出手。
钢笔字毛笔字,都是在老爸暴|政之下千锤百炼出来的。
齐越在吧台下面翻了差不多能有五分钟也没找到合适的纸,最后拆了个牛奶箱子,剪了一块出来,放在了顾中面前。
“行么?”他问。
“……行。”顾中坐下。
“要用什么笔?”齐越问。
“纸都只有包装壳儿了,”顾中看着他,“笔还有得选吗?”
齐越从兜里拿出一支黑色记号笔放到了桌上。
顾中拿了之前那张破纸,对照着上面的内容抄了一遍:“能再招个杂……就我这工种的,能再招一个吗?这上下三层我今天跑了能有五十次了。”
“行,”齐越点头,拿过纸看了看,一边往门口走一边说,“你这字儿跟你人有点儿不像一套的。”
顾中无力反驳,坐在椅子上勾了勾脚,都说跑得腿都细了,完全不正确,他现在腿涨得跟萝卜似的。
十个兔子也拨不出来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