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有人给自己撑腰了,金暖立刻附和:“对啊,多好看!”
罗朝一脸生无可恋:“你觉得现在你的话题还不够多吗?能不能规矩一点?”
金暖不赞同他的说法:“穿个带色的西装就不规矩了?罗哥,你想想,红毯上所有男星都是黑西装,脖子以下都看不出区别,记者拍照都提不起劲儿,有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有什么意思,我只知道不能太扎眼!”如果Finger出道不遇那么多黑粉,罗朝不会谨慎成这样,他真的生怕黑粉再给他们冠一个“丑人多做怪”的名头,即便他们都不丑。
“这色不扎眼啊,看着多清淡素雅,简直如同清修好吗?”金暖为了衣服,已经放飞自我到XJB乱吹的地步了。
“恕我眼拙,并没看出来。”罗朝已经打定了主意,这套衣服休想过他这一关!
“哥,这衣服显白,你睁大眼睛好好看看。”金暖快词穷了,他本来就没啥文化,还让他怎么形容呢?
“显白的衣服多了,但红毯是为了显白吗?是为了显时尚好吗?!”
“所以你在说这个设计师不够时尚?”金暖已经准备开始无理狡三分了,“你敢挂到微博上这么说吗?”
人家好歹是大品牌,应该是很要面子的……吧?至少如果罗哥挂了,对方不会无动于衷的。当然了,前题是罗哥敢挂。金暖这么想。
罗朝说不过他,最后耿着脖子道:“反正不行,你给我挑别的!”
造型师依旧淡笑不语,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
金暖睁着自己的大眼睛看向楚痕。
楚痕收到他的信号,笑了笑以示安抚,随后问:“新洋,你挑得怎么样了?”
楚痕问到自己头上,谢新洋立刻乐于分享地拿出自己看中的那套土黄色的西装,非常肯定地说:“队长,我觉得这一套帅爆了!你看这绣花,是不是超有复古感?你再看看这质感,我觉得穿上它我都能上T台了。”
方寄和戚洲看了一眼谢新洋手里的衣服,脸上的表情极度无法形容,套用玛丽苏总裁模板,那就是三分冷漠,五分嫌弃,七分一言难尽。
罗朝很想吐血,他十分不能理解,自己手下的孩子是怎么在正常如海的衣服堆里,挑出的那两件不正常的。
金暖看着那红色与黑色闪片绣出的图案,也觉得很酷,甚至觉得这衣服穿去唱嘻哈都很合适,但土黄色……他不要。
楚痕保持着自己的微笑,说:“这套也不错,很有个性。”
“是吧是吧?队长,我们穿这一套吧!”
他们是一个团的,也要一起走红毯,衣服肯定得统一风格,不可能你绿的他黄的,中间再夹三个黑的,那场景别说罗朝了,就连楚痕都不愿意想。
“你给我放下!”罗朝这次是真发飙了,舞台上,他觉得这几个孩子是带动他事业的天使,但在挑衣服这件事上,这就是毁他事业的恶魔!对了,毁的还有他的头发!
楚痕淡定地拿过谢新洋手里的衣服,另一手拿起薄荷绿那一套,从容地问罗朝:“哥,你觉得哪一套更好一些?”
“休想糊弄我!”罗朝崩溃,他是成年人,他什么都不想选!
这就是典型地罗朝觉得薄荷绿不好,楚痕就拿一套更丑的土黄的,逼迫罗朝选还能看得过眼的薄荷绿。只不过罗朝并没有上当。
楚痕也不气馁,放下衣服道:“我们去的是时尚盛典,不是什么金曲影视的颁奖典礼,完全可以穿得时尚一点。而且我们年轻,少穿一点黑色也说得过去。这套薄荷绿整套穿的确打眼,但可以和别的搭配,不是还有造型师吗?我们可以问问专业意见,肯定错不了。”
造型师笑出声来,知道楚痕是想用那套薄荷绿了。她从来不是刻板的人,对于年轻人的造型,她也觉得不需要过于沉闷,只不过还需要罗朝点头,毕竟罗朝的想法也没错。
金暖高兴地看着楚痕,眼里毫不掩饰崇拜看,楚痕读书比他多,果然说出来的话都更有说服力!
罗朝没接他的话,转头看向戚洲,问:“阿洲,把你挑的给我看看。”
戚洲在队里算是仅次于楚痕的时尚人士了,只不过他愿意饬的时候是真时尚,懒的时候也是大短裤配拖鞋,个人风格稳定中又带着偶尔的不稳定。而且戚洲更多时候关注的还是潮牌的时尚,让他在西装中挑时尚,他只想回一句“我看着好像长得都一样”。